城管执法部门立案处罚生活垃圾分类违法行为2330起 重点查处收运企业混装混运

日期:2020-06-04 10:07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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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20年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城管执法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广泛开展政策法规和执法工作宣传,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5月份,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检查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单位6.45万家,发现存在问题单位9911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4474起,立案查处违法行为2330起;其中对群众举报强烈、违法行为严重的34起生活垃圾混装混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这些混装混运的单位和企业有的是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有的是无资质运输生活垃圾,违法情节较为典型的。

  从5月份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及立案处罚情况来看,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是部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其中餐馆、酒店、商场、超市、物业单位等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相对较为突出;其次,在违法行为方面,收集运输单位生活垃圾混装混运问题相对突出。

  日前,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朝阳区光华路22号的光华路SOHO一期、二期有生活垃圾混装混运的情况。城管队员立即对举报情况进行了前期摸排,并对举报点位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环节突击检查,发现垃圾房内的其他垃圾桶内混入了剩菜剩饭等厨余垃圾、以及饮料瓶等可回收垃圾,物业公司在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主体责任方面不到位,而负责收运的北京靓臣初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直接将未分类到位的生活垃圾装车运输,属于混装混运的违法行为。城管队员已当场责令物业公司和收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经进一步调查,拟对收运公司严格依法处罚。

  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对单位管理责任人执法力度,尤其对于混装混运及非法接收、违规接收混装垃圾的单位予以从严处罚;突出做好八查,即:查生活垃圾清运合同、查台账、查记录单据、查分类容器、查垃圾房、查食堂、查运输车辆、查监控录像;对群众举报、百姓关心的生活垃圾分类问题接诉即办;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单位进行媒体曝光,通过舆论监督,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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