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相关要求,7月3日,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在河北召开第六次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会议,共同制定2019-2020年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会议明确,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健全执法联动层级,加大对重点时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共同打击区域违法行为。
落实协作机制 明确2019-2020联动重点工作
京津冀三省市生态环境厅(局)生态环境执法主管领导,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区(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19年上半年执法成效,发布了《2019-2020年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明确了联动执法重点。在大气环境执法方面,三地将以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和燃煤源为重点,依托热点网格和高架源自动监控等科技手段对涉气重点行业企业加强执法力度,加强秋冬季等重点时期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严防反弹。在水环境执法方面,三地将对白洋淀等流域跨省(市)界河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高流域水质。重点排查废水直接排入地表环境排污口以及江河湖库沿岸人口密集区、第三产业及工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内涉水污染源,推动解决废水直排问题。
深化工作机制 设立联动执法下沉试点
在省级联动基础上,下沉联动执法层级,建立相邻地区、市、县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快速解决交界处和共同关注的环境违法问题。地市级联动工作小组将建立定期会商、联动执法、重点案件回头看、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推动环境质量共同改善。2019年8月底前,将建立包括北京市房山区与河北省保定市在内的5个联动执法下沉试点。2019年10月底前,京津冀相邻的其他区、市、县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联动机制建立四年 共同打击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据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于2015年11月正式建立,三地生态环境部门每年轮值召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会议,共同制定年度执法联动重点。如2018年7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召开第五次联席会议,三地共同部署了2018-2019年京津冀生态环境执法联动重点工作,以工业企业、“散乱污”企业、“三烧三尘”等为重点开展大气环境执法;对纳污坑塘周边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重点排查,严厉打击向坑塘违法排污等水环境违法行为。联动机制建立4年来,三地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完善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思路、打牢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基础、打击区域内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现生态环境执法联动从无到有的突破,推动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了共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