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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至4月18日:征求对本市食品卫生与安全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意见
来源: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网站    日期:2008-03-28
  为了做好奥运举办之年的食品卫生与安全及清真食品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工作,以保障奥运会和奥运期间的食品安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08年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工作计划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世雄任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对本市贯彻执行食品卫生与安全及清真食品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7月23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听取并审议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为了广泛深入地了解本市贯彻执行食品卫生与安全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定于2008年3月28日至4月18日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请积极参与发表意见。 

  网址:http://www.bjrd.gov.cn 

  电子信箱:jiaokewenwei@bjrd.gov.cn 

  附:执法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主要对市政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突出以下四个重点内容: 

  第一,本市的中小餐馆,特别是奥运场馆周边和旅游景点及周边的中小餐馆,以及奥运签约酒店的食品卫生情况; 

  第二,本市生产加工、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以及生猪屠宰和保健食品管理等情况; 

  第三,本市农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以及外埠进京动植物农产品卫生监督的情况; 

  第四,本市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的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食品卫生与安全及清真食品生产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组   

  200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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