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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庄家园‘1·9 ’燃气泄漏事故调查处理”新闻发布会

文章来源:首都之窗 发布时间:2014-02-2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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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年2月26日
  简介:2014年1月9日,昌平区一个天然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燃气泄露燃烧事故,目前事故的相关调查工作已经基本结束。此次新闻发布会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正式通报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
  孟庆武:大家上午参加完新闻发布会,紧接着参加我们的新闻发布会,非常辛苦。
  在今年1月9日,昌平区一个天然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燃气泄露燃烧事故,经过认真调查,目前调查基本结束。今天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正式通报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蔡淑敏同志;监管二处魏丽萍处长;事故调查处高云飞副处长;另外还请到了昌平区的徐立荣副局长,一起来参加今天的发布会。
  参加发布会的媒体有: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各大媒体。为便于大家了解事故的进展情况,在发布会开始之前,我们首先请大家观看北京电视台的一个新闻报道,这个报道对我市1月7日至11日五天内发生的四起事故做了报道,其中包括我们昌平区"1·9"事故的进展情况。
  (播放视频)
  主持人:下面发布会正式开始,请市安监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蔡淑敏同志进行新闻发布。
  蔡淑敏: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感谢大家来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刚才的片子大家看到了,今年的开局的几天1月7日到11日五天内发生了四起了安全生产事故,一共造成了10人死亡。应该说损失比较大,影响也非常不好。事故的有关情况,我们通过媒体也做过专门的通报,大家看到电视台把这几起事故集中起来做过一次报道。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几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也接近尾声,今天我们首先对发生在昌平区的“1·9”燃气泄露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另几起的情况,调查处理结束以后,我们也会在最快的时间内,把情况通报给媒体。
  由于事故通报的详细内容非常细,我们已经在新闻发布会之前发给了在座的各位记者,我想这次发布会为了留更多的时间给大家做一些提问,我在今天的发布会上做一个简要的说明,包括一些情况大家不太了解的,在提问的环节再问。
  通报五方面的情况。一个是事故基本情况和主要的经过。今年的1月9日晚上5点左右,在昌平区城南街道西部郝庄家园北区压缩天然气置换管道天然气工程中,北京天环燃气有限公司组织作业人员进行管道防腐作业中,发生天然气泄漏燃烧,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紧急疏散周边居民120户、360人。
  事故发生后,按照市领导指示要求,依据《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市政市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及昌平区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开展全面的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及经过
  2013年12月4日,昌平区郝庄家园开发商北京争创崇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北京燃气昌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平燃气公司”)签订协议,对2004年竣工的郝庄家园北区6栋楼、492户使用压缩天然气供气的居民小区实施天然气置换改造。
  2013年12月4日,昌平燃气公司确定该工程由北京天环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环燃气公司”)为施工承包单位,北京市公用工程设计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监理单位。
  天环燃气公司承接工程后,将其中的沟槽开挖、铺管、回填作业等工程交由现场负责人王宇波承担。王宇波找了张宝华个人组织具体施工,并由王宇波个人与张宝华进行工程款结算。
  1月8日上午,现场施工人员张宝华带领作业人员和挖掘机进行开挖施工。张宝华让挖掘机将水泥路面挖开后,继续使用挖掘机沿南北方向开挖了长3米、宽0.6米左右的沟槽。在作业人员的配合下,挖到DN300中压天然气管线管顶后,停止当天施工,并通知天环燃气公司现场施工负责人王宇波次日安排人员对PE塑料进行管焊接。
  9日15点30分至16点,王宇波找来的焊工完成PE塑料管焊接。张宝华让孙海和王有旭用汽油喷灯给钢塑转换管做防腐处理。17点左右,孙海和王有旭在沟槽内手持喷灯进行管道防腐作业中,发生天然气泄漏燃烧,2人迅速跑出着火区域。在整个施工作业过程中,现场没有监理人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实施监督。
  在接到天然气泄漏燃烧报警后,当地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立即疏散周边居民120户、360人。抢险过程中共出动公安、消防、交通等保障人员约80人、车辆15辆。
  二、事故相关单位违法违规情况
  调查发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管理单位都不同程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天环燃气公司作为本工程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缺失:一是使用不具有劳务资质的张宝华等个人进行工程施工,造成了严重的事故隐患。同时,监理单位安全监理不到位,没有检查制止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这是又一个环节。昌平燃气公司没有履行安全协议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职责,监督检查责任严重缺失。此外,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安全管理也存在着重大的问题。详细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家手里的材料比我这个讲的更细。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天环燃气公司在郝庄家园北区压缩天然气置换管道天然气工程施工中,发生中压燃气管线泄漏;施工作业人员违规实施动火作业,致使泄漏燃气起火燃烧。
  (二)间接原因
  天环燃气公司作为本工程的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理缺失;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施工现场负责人王宇波、工程施工组织人张宝华、动火作业操作人孙海、王有旭等4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相关人员和单位
  1。天环燃气公司总经理杜存浩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上一年度收入30%罚款的行政处罚。
  2。天环燃气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副经理马永方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同时,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出具了虚假的劳务分包协议。给予其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同时,责成相关单位给予撤职处分。
  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李东政未履行监理总监职责,给予停止执业资格3个月的行政处罚。
  4。天环燃气公司对此次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公司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5。监理单位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监理责任。给予其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建议追究行政责任的相关人员
  1。 给予天环燃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军,昌平燃气公司副总经理贺登峰等两人记过处分。
  2。 给予天环燃气公司工程部经理田力,安装分公司经理杨志华,监理单位项目经理朱泽信,昌平燃气公司工程建设部部长罗涛记大过处分。
  3。 给予天环燃气公司总经理孙勇,燃气集团工程建设部经理曾立军等两人警告处分。
  4。对燃气集团的副总经理马宁责成燃气集团给予通报批评。
  此外,责成燃气集团向市国资委作出书面检查,市安监局,市国资委,市监察局代表市政府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约谈市燃气集团主要负责人,这个工作已经完成了。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市安全监管局将组织开展对全市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调查评估,深入查找企业和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提示加强小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意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市燃气管理部门将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燃气施工管理,加强部门联动,打击燃气施工非法违法行为。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委将进一步加大中小型建设施工行政许可管理力度,依法加大非法违法建设施工查处力度。
  以上就是针对这项事故,我通报的五个方面的情况。这里我想介绍一个情况,从今年开始,凡是经过市安监局牵头调查处理的这样的一些安全生产事故,我们都将在调查结束之后第一时间向新闻媒体进行公开的通报。这个调查事故的处理中含这么几个方面,一个是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亡人3人以上,经济财产损失千万元以上。另外还有一种类似“1·9”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没有重大的财产损失,但是造成了这种很大的社会影响。这种事故我们在调查结束之后,一个是要市局牵头调查,另外一个是调查结束之后向新闻媒体公布,我们希望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能帮助我们充分做好事故警示宣传,也引导企业和从业人员深刻分析,反省事故的原因,总结事故反映出的具有代表性的隐患的类型,从而引以为戒,防患于未然。这是这起事故本身的情况之外再介绍这么多的情况。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淑敏副局长。下面,淑敏副局长和其他同志愿意回答咱们记者的提问。
  记者:我想问一下被疏散的家庭,有没有可能民事上的这种赔偿?
  高云飞:你提的这个问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有关民事赔偿或者是补偿的规定,按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来解决。我们安监局代表市政府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主要是对事故的原因,经过和事故的责任,预防措施这几方面进行调查处理。
  记者:这几个人是涉嫌什么行为进行犯罪的?
  高云飞:他应该是涉嫌过失破坏危险设备设施类。
  记者:他们有证吗?
  高云飞:你指的是什么?
  记者:就是这种特种作业。
  高云飞:这种情况是,这个王宇波是现场负责人,从法律规定上,对特种作业还没有资格上的要求,施工现场指挥人。张宝华也一样,孙海进行动火作业的操作人,国家目前没有特种作业的资格要求。
  记者:他们涉及到的燃气也没有要求?
  高云飞:燃气没有特殊的要求,特种作业应该有一个操作性,这个不属于特种作业。
  记者:对这种过失破坏危险设备设施罪,这个最高要判多长时间?
  高云飞:这个应该是由公安机关去立案侦查以后,由检察机关按法律规定来进行。
  记者:在事故调查中做伪证的,他涉及到犯罪吗?
  高云飞:公安和相关部门在调查中发现没有造成后果。
  记者:虚假的劳务分包协议是指哪个协议?
  高云飞:就是说这个工作人员属于一个单位,实际上调查中这几个人根本不是他所出具的那个单位。
  记者:十万元的罚款是上限吗?
  高云飞:这个十万元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从这个角度来作出的,这个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社会影响面较大。
  记者:我有一个问题,我注意到咱们这个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有四个人,除了这个王宇波是燃气集团的以外,其他的三个人都是通过私下的分包或者是承包的关系来进行作业的人员,除了这起事故以外,近几年这种合同转包或者是私下的转包给其他没有资质的人员施工,这种现象严重。我想问一下安监局对这种转包到其他的没有资质的企业或者是个人、工程队,有没有一些相关的检查或者是处罚的办法?
  魏丽萍:这个一般的事故确实是曝露出这样的问题,这个工程过程中把工程包给个人,由个人组织一些人员进行施工,如果是建委管辖的房建还有市政工程是有规定的不允许这么做,但是这个工程属于燃气的工程,另外比如说其他的工程,电力施工的工程,不是房屋建设的这类工程,这块目前来说没有相关规定,这个没有规定,所以现在就是不能说他是在违法,但这块是政策方面的缺失,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也想从综合监管的角度给相关的部门提提意见和建议,看看这里怎么来规范这类的管理,这个毕竟是施工过程中的一个行业管理的问题,它不是企业安全生产这个问题,还是从行业建设项目管理的问题,还是行业部门来做这项工作,我们是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我们有一个监督指导协调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所以我们想针对这个问题想跟部门把这个进行沟通,应该在这方面制定一个政策文件,规范这方面的工作。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媒体朋友还有其他问题,请会后交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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