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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谈“2014年便民新举措”

文章来源:首都之窗 发布时间:2014-06-1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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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14年6月12日
  访谈嘉宾:
  郝卫平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委书记 
  吕志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   
  王 宪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
  简介:2013年北京住房公积金归集以及贷款的发放情况如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有哪些新的便民服务政策?需要达到哪些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本期节目嘉宾将为您详细解答!
  主持人:“纠正庸懒散拖 树立行业新风”,各位亲爱的首都之窗网友大家好,您正在收看到的是北京市政风行风热线走进直播间节目。今年我们一起来关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4年便民服务新政策、新举措。首先我们一起来认识一下今天在座的三位嘉宾。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纪委书记郝卫平也是我们的老朋友。
  郝卫平:大家好。
  主持人:还有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执法处处长吕志民,欢迎您,也是我们的老朋友。
  吕志民:大家好。
  主持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王宪。
  王宪:各位网友大家好。

  一、2013年北京住房公积金归集以及贷款的发放情况
  主持人:我们既然都是老朋友,就不用做过多的客套。首先给我们介绍一下,或者让我们了解一下2013年北京住房公积金归集以及贷款的发放情况。
  郝卫平:大家好,很高兴通过走进直播间栏目为大家宣传公积金政策,解答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听取网民朋友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公积金管理工作,也更好的为大家提供快捷的服务。今年以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的总要求,结合首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特点,转变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改革创新和管理服务模式,各项业务保持着较好的发展事态。下面我想大家简要介绍一些情况。
  一是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为事业发展注入活力。加强制度顶层设计,积极参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准确把握住房公积金制度规律和政策导向,坚持“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撑、高端有市场”的原则,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作为重要的住房保障资金的政策性金融功能和调控功能,使公积金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体。推进住房公积金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逐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着眼管理中心未来发展的需要,组织完成了未来五年信息化发展规划和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有序推进综合信息系统研发重建工作,基本完成了新系统软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具体实施方案。
  我们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就开展业务合作试点工作深入研讨,已经和工商银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将要和建设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充分利用银行网点、设施、人员等方面的优势,为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提高信息互联共享能力,与市质监局、市民政局、市地税局、市住建委和人民银行等单位就数据共享方案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要求,从购房套数、性质、面积和借款人收入等方面细化贷款差异化政策,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中小户型、中低价位首套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笔数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含商业银行的比例超过50%。北京地方首套房贷款笔数所占比例超过90%,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住房贷款笔数所占比例超过三分之二。
  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各项住房资金运作安全。在全面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的基础上,继续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查找新的廉政风险点并完善防控措施,强化执行和落实,实行积极的动态防控。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权力运行规范化监督、廉政风险信息化防控”三个体系建设,清理公开涉权事项,编制了内部管理、集体决策等8类81项职权公开目录和16项权力运行流程图。以综合信息系统研发重建为契机,将风险防控理念融入新系统顶层设计,确保实现对关键节点的痕迹管理、程序控制、风险预警、追溯监督。全面实行工作标准化,制定了覆盖公积金归集、贷款、结算、客户服务、内部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标准,以标准化为抓手助推风险防控,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促进标准落地,引导督促员工操作守规范、办事遵章程、习惯成自然,提高制度执行力。
  针对违规套取公积金多发态势,加强与地税、公安等部门合作,加大对伪造发票、证件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打击力度,将使用假房产证套取住房公积金的6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严格追究刑责;制定住房公积金不良信息记录管理办法,建立“提取预审、业务操作、业务稽核”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公积金提取环节的风险防控能力。
  三是转变管理服务模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积极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和托收业务,转变服务方式和理念。修订行政执法操作规范,完善执法程序,简化操作环节。在总结官园、雍和网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公积金贷款网点数量,推行“延伸柜台”服务,提高个人贷款业务办理效率和接待能力。推进呼叫中心外包工作,完善咨询工作流程,对密码重置业务咨询实行一站式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外网建设,提高“在线咨询”回复质量,网站咨询量逐年提升。新增银行柜台受理个人申办联名卡方式,方便职工办卡用卡。加强与新华社等主流媒体合作,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
  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严格员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强化干部职工依法履责、优质服务意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窗口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同时,管理中心还建立定期巡查巡视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监督员制度,委托相关机构对各窗口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暗访,制定印发了《工作人员纪律要求及处罚办法》,加大了对“慵懒散”等现象和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的发现及查处力度。
  上半年,共收到政风行风热线投诉信件51封,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41%。今年以来,管理中心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公积金归集方面,截止2014年5月底,北京地方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103430家,当年新增单位5283家,住房公积金建立人数达到619.62万人,新增缴存职工15.08万人,累计归集公积金4298.01亿元,累计提取公积金2592.99亿元,归集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个人贷款方面,截止2014年5月底,北京地方当年发放贷款16108笔、金额97.86亿元,当年余额净增50.40亿元。行政执法方面,截止2014年5月底,北京地方当年受理职工投诉案件348件,结案304件(含上年结转),涉及职工369人,为职工追缴住房公积金373.4万元,维护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管理中心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要求,切实巩固并运用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围绕服务首都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这一核心,以“建首善、创一流”为目标,将改革创新作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驱动力,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全力为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人性化的快捷优质服务,为北京住房公积金事业长远发展夯实基础。我们衷心希望通过住房公积金支持圆您的住房梦。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便民服务新政策
  主持人:谢谢郝书记。不光是给我们介绍了2013年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贷款发放情况,还给我们介绍了14年到5月缴存额的情况,包括14年以来我们公积金的一些新的变化,那么接下来讲更深入的介绍一下,今年以来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便民服务方面的一些新的政策,新的措施都有哪些?
  吕志民:从今年以来,我们等于多次针对便民方面做了一些个举措,那么现在初步定下来的一个就是属于关于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然后涉及公积金提取方面,手续的简化,这个已经做到了。只要我们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职工,你只提供你的提取申请书,本人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再加上你的银行的储蓄账户,你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了。因为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的贷款系统获取你所有的贷款资料,那么你的购房面积,购房合同这些我们都不需要了,所以只提供这三个原件就可以解决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问题。
  那么作为配偶方,原来配偶方还要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那么在购房的过程中,我们通过贷款系统把你的夫妻信息勾兑到一起,作为配偶方提取公积金也可以免除这些手续,直接就可以提供三个原件就可以办理提取了。所以这是关于贷款购房的简化方面,手续比较简单了。
  第二个属于租用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用户,你需要提取公积金,现在我们可以通过建委保障方的模块,可以查到你租住房屋的地址,包括所有承租房名的清单,我们通过这个清单,作为你提取人,你只提供你的房租发票和提取申请书,再有你本身的银行的账户就可以了。
  那么作为配偶,也是只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就可以办理提取。所以这个都是我们经过系统的整合完善以后,能够掌握这些信息,那么现在能够简化这些手续,这样满足职工方便提取的需求。
  其他方面,包括商业银行的贷款我们跟中国人民银行下一步合作,把在北京范围内,通过商业贷款购房的信息进行兑换,我们交换完了以后获取这些信息,那么这些个购房人,如果要提公积金的话,今后也可以简化手续,这是我们下一步努力做的事情。
  主持人:预计这个时候能够实现呢?
  吕志民:前面说的公积金贷款这个马上就可以实现。商业贷款这个还看我们跟中国人民银行合作的进展情况。
  主持人:公积金贷款手续简化,估计会在年内。
  吕志民:近期就可以。
  主持人:商业银行提取公积金还得再等一段时间。
  吕志民:看我们跟中国人民银行合作确定下来的时间。

  三、公积金提取需满足的条件
  主持人:比如说针对你说的我已经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贷过款,再提取公积金,它提取的时候有没有一些限额等等?
  吕志民:因为从公积金的购房提取来说,它的限额的计算是你购房房屋的总款,不管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最后支付的贷款利息都是作为你本身购房的费用,那作为我们公积金提取来说,就是你提取的限额。购房本金加上你购房付出的利息,是你整个提取公积金的总额限额。
  主持人:说到公积金的提取,我还想问您几个问题。一个是我们经常会在中介的附近,天桥的小广告上写着帮你提取公积金,留下一个电话。还有是中介能够帮助我们代提公积金。像这种中介提供帮助,包括小广告上的提公积金,它到底是违法的,还是有正规的,只不过李逵遇上了李鬼,到底是什么关系,我们很乱,帮我们介绍一下你知道的情况。
  吕志民:从我们现在了解的情况,提取公积金本身应该说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只要你是符合我们所需要的材料和手续,你满足我们的要求了,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但是事实必须是真实的,那么刚才你谈到的各种广告,或者各种中介都要参与公积金的提取。这些公积金缴存人要提取公积金,他存在两种想法,一种是我确实是买房了,或者是租房,或者我有其他的用途,包括公积金提取当中还有一些突发事件,遇到这些问题,只要你这些问题真实存在,你本身通过你单位的公积金办理人,拿着这些材料就可以直接给你办理。
  而刚才你谈到的这些中介,中介本身以赢利为目的,他做这个是为了赢利,为了挣钱,所以我们原则上不鼓励我们的缴存人去走中介。因为只要你是合法的提取公积金,不用花钱,我们无偿为你服务,去办理公积金的提取。那么这些人,就是利用一些我们提取公积金人的心理,一个是我不懂公积金的手续,再有一个确实他不属于规范性的需要提取的支出,就是说我真买房了,我真租房了,我真有这方面符合条件的支出,他不符合,可他又要把公积金拿出来,那么这里面有一种是正常的心理,有一种是非正常的心理。
  中介往往就利用了这种心理来达到自己获取暴利的目的,前期就出现了造假,包括税票的造假、购房合同的造假、房产证的造假,这都出现过。后期逐步又演化成不是造假,而是买发票。发票是真的,事是假的。所以这个演变过程,就说明了我们在管理方面出现过一些漏洞。那么随着我们现在逐渐在这方面加大管理的力度,查我们自身的一些不足,现在在这方面逐渐的就调整过来。
  现在我们第一个就是针对租房提取,因为它存在大量的弄虚作假情况,我们马上出台一个新的政策,凡是租房的提取,作为提取人三个月提取一次,这是时间的限定。你提取的额度限定是你三个月当中,你本人交的公积金和单位为你交的公积金的总和。你只能提取三个月的,就不能让那些没有租房或者有了租房无限度的提取公积金,以自己公积金存储的余额作为他提取公积金的要求,那这就是满足不了。
  主持人:我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假如说我的公积金我自己缴存部分是一千块钱,单位给我缴存也是一千块钱,这样我公积金每个月两千块钱。我三个月一提取,只能提取六千块钱。
  吕志民:可以提取六千块钱。
  主持人:超出六千块钱就提不出来,即使我的公积金账户里有十万二十万。
  吕志民:对。因为从公积金最终的角度和目的来说,它是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如果说你自己的生活,因为租房你付出的让别人不能认可的那种条件,那说明这里面存有不正当的问题。
  主持人:即便是租房的房租要远远高于我要提取的这部分,那也只能按照现行即将出台的规定,不能超过三个月的上线。
  吕志民:对,我们是解决你基本的住房,如果租的别墅,十万八万,肯定解决不了。所以通过这方面,应该说也就限定了那些个弄虚作假情况的出现,抑制了一部分违法提取。
  主持人:这个政策现在已经出台了?
  吕志民:现在即将出台。再一个就是属于购房,特别是现在弄虚作假比较多的是外地购房,外地租房。现在我们把外地住房和外地租房的提取,现在把责任等于给单位加了一层,就是你的职工在外地购房,或者在外地租房,由你单位出具他在外地购房或者租房的证明,然后提供你职工缴存社保的证明,然后我们给他办理提取。进一步的说,我们把一部分责任压给单位了,因为公积金的管理,单位有义务为我们公积金去服务,这是条例规定的,他有义务代扣代缴,为职工服务。在这点加大了单位的管理力度,要求他对职工去管理,他情况很清晰。
  主持人:我也想到了,可能会有一些人,觉得我去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提取很麻烦,他一方面不太了解政策,另外一方面确实之前一些手续比较繁琐,所以我们才会推出一些简化的手续和流程。你刚才也提到了,我们会对中介加强管理。那是什么样的管理?
  吕志民:属于我们正在研究的问题。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探讨了两三年。作为中介本身不是我们主要管理的目的,我们今后的公积金的服务是要社会化,只要谁达到标准,规范化为我们服务,符合我们的条件,那么我们就坚决支持社会化服务。但是作为那些违规的,我们下一步设想是在人工的管理上,对从事公积金业务中介里边的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化的管理,专业化的培训,要具备为公积金服务的资格,掌握政策。这部分人我们要有资格证。
  主持人:有点像推行从业资格考试,从业资格证,才能从事这个工作。
  吕志民:对。我们对从事公积金业务人员的管理,从事公积金业务当中,你这个人在这方面做了违规的事情,进入我们公积金管理中心征信系统以后,你的不良记录就存在。一次警告,两次、三次我可能就要确定你一年、两年不能从事公积金的工作。如果三次以上,可能我们要终止你终生在公积金管辖的区域内从事公积金业务,就是从管理人员上着手,这是我们下一步要做的工作。

  四、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主持人:关于公积金的提取,我们暂且了解到这里。接下来我们看看公积金基数的问题。根据国家规定,每年7月是公积金基数调整月,我看网上上海和苏州已经公布了调整方案,我们北京调整方案现在是什么样的状况,是已经列入计划了,还是说没有计划,是什么样的状态?
  吕志民:每年都要确定公积金的缴存上限,还有一个缴存的下限,那么我们上限的确定是按照去年统计局颁布的职均工资计算,去年的职均工资乘以三倍,再乘以12%的缴存比例,再乘以2%,就是单位和个人乘以2%,求出来的数额,就是我们今年公积金缴存额的上限。这是一个上限的标准。
  再有是下限,下限的概念是什么呢?我们是以社保局颁布的今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就是1560元。1560元作为公积金的缴存最低的基数,你要不缴到1560元,这个单位就违法了,这是北京市颁布的最低工资。单位就要按照1560元给职工缴公积金。作为职工本人你只拿到1560元,就可以本人不交了,因为你交完了以后,要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以个人部分可以不交。
  主持人:北京方面什么时候开始调整?
  吕志民:我们7月1日起开始执行。我们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从7月1日到2015年6月30日,7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政策。
  主持人:谢谢您。那在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方面,我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什么做法呢?
  王宪:13年4月8号为了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府人民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计划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这个通知的相关精神,我们中心也为了更好的解决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决议中心开始实施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差别化政策,差别化政策主要包括借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核,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限定借钱申请人的月欠款额,调整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加大公积金违规使用力度,这是六方面的内容。
  第一方面进一步强化借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核,这方面我们主要是通过北京市住建委房交易权属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系统和其他形式的调整,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这种情况我们认定为首套住房。
  第二个方面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我们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第二套住套认定标准的通知》和相关规定,借款申请人在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时,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权属交易系统查询中显示无房,但是通过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或者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系统查询仅有一笔贷款记录,或者仅有一条购房提取记录,或者仅有一条购房提取记录,或者各有一条,但是指向为同一个房屋地址的,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申请人,仍然执行贷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第三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目前主要是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基本生活标准,购买经适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以不受月收入限制。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者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以下,首套自主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3A,贷款最高额度上幅30%;个人信用等级为2A的,贷款最高额上幅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者套型面积在90平方以上非政策性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不再上幅。
  第四个方面限定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之上,原则上不应该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申请人的人均月收入如果是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包括等于三倍及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该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除此之外,还有借款申请人如果在借款期间确实出现了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过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第五个方面,调整借款申请人的缴存要求。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原则上应该在贷款申请前12个月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该是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正常缴存状况。
  第六个方面就是加大住房公积金的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如果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等相关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行为,不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严重违约记录的,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最高额度,或拒绝其受理贷款申请。

  五、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介绍
  主持人:听的我有点跟不上思路,不妨你就简单的用几句话来帮我们介绍一下,比如说对于首套房,二套房、商品房、政策房,它的首付款和贷款额度的政策是怎么样的?
  王宪:目前来讲,对于首套房首付款的比例要求,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首付款比例应该为20%,也就是说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的总价或者是  评估值值,以其中低的为准的80%。如果说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也就是说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评估值或实际购房款,以其中较低为准的70%。
  如果是二套住房,那么我们就要通过比较复杂的方式来判定它的首付比例,对于二套住房,首先如果是借款申请人确实名下有一套住房,通过建委系统查出名下有一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那不得低于70%,也就是说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或实际购房款其中的30%。对于建委查询无房,但是有一笔贷款记录或者一条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也就是说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或评估值以其中低的为准的40%。
  主持人:那这里面贷款利率是不是不一样吗?
  吕志民:对,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要按照基准利率上浮1.1倍。
  主持人:其他的商品房、政策房有什么不一样地方吗,在首付比例上和贷款额度上?
  吕志民:在贷款额度方面,对于政策性住房是有相关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者是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的信用等级为3A,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幅30%,个人信用等级为2A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以上幅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者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额度就不再上幅。
  主持人:其实有关于贷款额度的问题,每次我们公积金来的时候,我都会问到这个问题,我们从08年贷款额度从60万变到80完之后,这几年再也没有动过,现在贷款额度还是80万吗?
  王宪:对,目前贷款额度仍然为80万。
  主持人:刚才你说到了,比如评为2A或者3A可以给15%或者30%的上浮,也就是说,最终贷款额度在92万或者104万,那目前有多少人拿到这个2A或者3A的评级呢?
  王宪: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数据情况,以2013年为例,约有15%的借款申请人信用等级评为3A或者2A上浮了贷款额度,解决了他的购房需求。
  主持人:我记得去年还是前年来作客的时候,我问到为什么我们贷款额度的上限不能上幅,当时给我的答案是说我们得看目前公积金的归集数额以及备付金的数额情况。刚才郝书记也介绍了,现在归集的数额也在增加,目前我们备付金的数额,包括归集的数额,到底能不能支持我们贷款额度再往上上浮呢?比如上行到100万、120万。
  郝卫平:如果考虑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也不能仅仅考虑公积金归集的数额和备付金的数额,最高贷款额度的调整要遵循四个原则。
  第一个责权对等,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责任和义务,按照规定支出公积金和申请公积金贷款是职工的权利,公积金中心要做到责权对等,也就是说职工可以得到和他缴存额相对等的贷款额度,也就是说最高的贷款额度首先是可以用最高缴存额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来测算确定的,但这个只是影响因素之一。
  第二个因素是贷款的普遍性原则,也就是说要普遍满足具有贷款需求的住房公积金的原则。由于公积金贷款受归集规模的限制,在确定最高贷款额度的时候,我们尽可能的要避免出现只有一部分人可以获得贷款,另外一部分人又没有资金可贷的情况。这样就需要测算历年住房公积金的笔数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比例、数据、确定贷款的笔数需求,并结合公积金的归集情况测算出贷款的最高额度。
  第三个原则满足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可以解决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为宗旨的住房制度,它的参与是全体在职职工,公积金贷款应尽可能地满足全体缴存人购买中等价位、中小户型的基本住房需求,也就是说贷款的额度确定,应遵循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依据住房的价格水平及合理的住房面积确定。
  第四就是资金充分运用原则,也就是像主持人提到的,在留足备付金的情况下尽可能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使更多的职工享受到低利率的贷款优惠,并且合理利用公积金产生的增值收益,解决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问题。
  我们中心也将根据北京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统筹考虑以上四个因素,加强调研,实时的进行正常调整。
  主持人:我们简单的一句话,之前考虑到比例、数字,我想我们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清楚不过,那我们现在的条件是否具备调整限额呢,我们有没有打算提高限额呢?
  王宪:应该说相关的政策还在研究,目前暂时不具备调整的条件。

  六、北京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公积金缴提情况介绍
  主持人:北京市已经开始向全市的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推出了公积金联名卡,属于自愿办理,我在2014年曾经做过直播间,当时我们就说到只有少部分人的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去办理了联名卡,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半,将近两年的时间,我们目前的情况怎么样呢?
  吕志民:应该说这部分占的还比较少。
  主持人:依旧比较少。我们分析过原因吗?
  吕志民:我们分析的原因,就是除了有购房需求的这部分自由职业者去个体工商户
  主持人:否则没人去办理。
  吕志民:因为变成了公积金缴存人才能享受公积金的政策,大部分处于我是要买房,我才去交钱。毕竟公积金贷款的存款利息和我们商业银行的贷款存款利息是有一定差异,因为它毕竟属于互助性,它有一个强制性、互助性和特殊性,这是公积金决定的。所以一般的没有购房需求的人,基本上他不会主动去缴公积金,所以现在这部分缴的比例比较低。

  七、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缴纳担保费用
  主持人:公积金属于互助性的,前两天我跟同事探讨这个问题,我们都是拍案而起,公积金是互助性的,为什么我要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还要交担保额?当时我们同时对这个担保额提出了很强烈的质疑,觉得这个钱收的有点高了。能不能给我们大家解答一下。
  王宪:目前公积金贷款担保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所购房子办理抵押登记作为担保,由房屋登记部门收取一定的费用,但是具体的数额得问相关的部门。第二个由担保中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中心收费是按照贷款额的千分之三收取,如果信用等级评定为2A可以打九八折,3A可以打到九五折,也就是说80万最高收到2400元。
  关于贷款担保为什么要收费呢?首先担保不是无偿的。第二个更多的需要从担保的必要性来分析为什么要有担保。因为依据我国的有关法律制度和相关的规定,同时也出于对贷款资金安全的考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为了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提供担保既是贷款人,也就是中心相关的权利,也是借款人申请贷款的一个前提条件。在贷款过程中,因为贷款发放后主要面临的风险也就是信用风险,即借款申请人如果不能按时偿还这个贷款,将给贷款人带来的损失可能性,所以在发放贷款时要考虑贷款的安全性,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同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而且由于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在职工离休、退休情况或者有其他情况,比如购房、租房,必须返还职工个人,为了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过程中安全性是我们遵循的第一原则。所以要求借款申请人提供担保,对于防范贷款的资金风险,保障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措施。对公积金的运行和使用也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提供担保也有两个方面的积极作用,第一个就是贷款担保为贷款人提供一个可以影响或者是控制潜在还款来源,当借款人违约,不履行相关的还款义务时,担保就变为现实的还款来源,增加了贷款最终偿还的可能性,降低了资金风险。第二是贷款的担保存在,也使借款人在整个贷款的周期过程中一直有履行借款合同的压力,也能够提示和督促借款申请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所以说贷款的担保还是非常有必要。在实际业务过程中,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担保方式。
  主持人:谢谢。谈到担保费诸多的作用和好处,有没有贷款还不上,需要担保中心帮他还款的情况发生呢?
  王宪:在日常工作中存在这个情况。

  八、联名卡申领新政策
  主持人:我们在去年3月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满足缴存职工对于联名卡使用多样性的需求,正式开启了办理的新模式,个人可以直接到银行去申领,再也不必通过单位办理了,这是不是也说个人办理之后,只要把卡号告诉单位,单位就可以帮你去缴存公积金。
  郝卫平:这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公积金联名卡是作为你缴存公积金的凭证,再有一个方面就是公积金联名卡今后你办理公积金提取的时候,作为身份证,拿着联名卡再提供相应资料就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了。
  我们谈到涉及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他为什么要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呢?其中就涉及到后续他贷款以后,因为我们现在出现了这种问题,贷款交完123月,仍然处于缴存状态,他就具备了贷款了资格。那么贷款完了以后,拿到贷款以后,就不继续缴公积金,而对于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来说,我们要求是你必须办理联名卡,而你的公积金联名卡既是你公积金缴款账户,也是今后你贷款的还款账户,两个绑在一起,避免了出现一贷款以后就不再交公积金的问题。
  主持人:我还看到新的模式允许一人多卡。这到底有什么用?我很多张卡,也只能用一张卡去还款?
  吕志民:这个根据本人的需要,因为原来我们最早发行的是交通银行,但是作为交通银行来说,它不可能普及到所有的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就涉及到有工行的,有农行的,有建行的。最后通过我们对职工普遍的摸底,最后发展到六家银行,这六家银行应该说在我们的缴存人当中占了大概90%以上,所有这六家银行的联名卡发放以后,作为职工你今后不管通过哪家银行发生了贷款,你还款只要提供指定的这几家银行的账户,我都可以为你办理提取,直接打入你的账户。

  九、网友问题解答
  主持人:接下来看看我手里之前攒的信,有一个网友通过邮件问我,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有单位的人必须通过单位提取公积金,没有单位的人自己可以去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吗,你们既对公又对私。
  吕志民:是这样的,从北京地区来说,我们公积金缴存对单位,而且我们执行的是经办人制度,单位法人授权一个专门经办公积金的人员,要有授权委托书。这个经办人从事单位所有公积金的业务,包括存公积金,包括为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都是以经办人为主服务。我们北京现在有十万户,730多万职工,我们自身的职工前台服务不到400人,如果要是全部针对个人,这项业务服务肯定到不了位,所以主要还是依靠经办人去办理具体事物。没有单位的可以自己来办。
  主持人:他需要提前预约吗?
  吕志民:不用,只要他符合提取手续,按照我们的提取规定,提供提取材料就可以直接办理。
  主持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有没有一些缴费的年限限制,缴费的金额限制呢?
  吕志民:都没有。提取公积金,条例列出的项目你是可以提取公积金。那么作为北京地区又有一些特殊的,按照条例的提取就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稍后提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的,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过家庭收入5%,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出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再有就是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或者有期徒刑,期满时到退休年龄,还有宣告或被宣告死亡的,这些都属于我们提取范围。但是它涉及的比较广,比如说突发事件的概念,天灾人祸,车祸,都属于突发事件的概念,也包括家庭直系亲属当中突然大病需要十几万、几十万,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它都属于突发事件。那么你提取,就要把你发生事件的一些费用的单据留存住,然后经过我们的审核无误,属于这个范围都可以办理提取。
  主持人:有一个网友说,我亲戚是安贞医院的职工,买房后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时,被单位告职仅可以办理季度提取,不能按月提取,是否有这样的规定?
  吕志民:第一个我不知道他购买的房屋属于什么性质,从我们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房屋的性质是有所限制,商品房一年只允许提取一次,约定提取应该在一年,满一年以后再提下一年,约定好时间、数额、金额,我就可以给你办理约定提取。经济适用房就是季度或者是半年,经济适用房就属于政策性的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主持人:也就是说我们是没有按月提取的要求?
  吕志民:对,没有。
  主持人:之前收到一封网友的邮件,他说我是95年买的单位的一套房改房,80平,发票金额九万多,我名下且只有这一套房,目前个人公积金账户有十多万提不出来,公积金管理中心说超额度了,提不了,只能以租房的形式来提取。这样就造成几个问题,要么买房以新房的名义提取公积金,要么以租房的名义提取公积金,目前北京的房价我根本买不起房。离退休还有八年的时间。第二个理由,我们如果要提取公积金只能以租房的形式来完成,我们自己有住房,势必就要弄虚作假,签订假的租赁合同,还要承担5%的营业税,20%的个税,还要支付中介的劳务费,造成不必要的巨额付出,还助长了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第三到我退休还有八年的时间,估计账户上至少也有40多万,账户上长期趴着这么多钱,但是给我按照银行的活期的计息,造成我资产的长期贬值。第四,我是私企老板,遵守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非常不容易,但是由于不太人性的提取政策,造成住房公积金提出来,严重打击了企业遵守法律,为员工谋福利的积极性,也希望我们制度更加人性化,另外也想知道这样的情况为什么?
  吕志民:第一个他买的第一套房子,也就是单位分的这房,说是九万块钱,这套房他可以办理提取。
  我们公积金初始目的是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作为他来说比较有代表性,像这种情况在我们北京是很大一部分退休或者接近退休的年龄都分过公有住房。因为你已经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作为国家来说,解决是住房是国家、单位、个人三者,那么你已经通过买公有房你已经享受政策,当时的公有住房最高的时候我记得是1560元一平米,等于你个人仅仅付出了很小的一部分,而且你的工龄都给折进去了,折在款里面。首先分到公有住房,解决了基本住房,那我们还有很多职工没解决住房。
  公积金建立的初始制度就是解决职工的基本住房,你的钱暂时用不了,等于你解决了基本住房以后,这部分钱就为那些个还没解决住房的,要买房,要贷款。刚才我谈到了住房公积金互助性就在这,你解决了住房,暂时用不上公积金,那么就拿出这个公积金去帮助那些没有解决住房和要解决住房的人们,所以他这个体现了这一点。
  至于他谈到的到退休,账上那么多钱,作为住房公积金本身的理念,首先是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如果你没有基本住房的后顾之忧,到你离退休的时候,它就变成你的生活保障,可以充实在你今后的生活中,那你的生活就要比其他的时候更为好。你一下多了40万。如果你要活40年,一年多了一万块钱。我们开玩笑,你解决基本住房以后,就帮助别人再解决住房问题。剩下的到你离退休以后,国家还会把你的钱带有一定的利息返还给你,作为一种补充。我想这最终体现了我们住房公积金的基本理念。
  主持人:谢谢。希望吕处长的回答,让网友换一个角度再思考一下,没准也能够豁然开朗,或者是转变一下观念。
  最后我们利用一点时间关注几个问题,一个是我之前的同事,他说因为出差工作,忘了还款。有一次逾期还款,他特别担心这个会不会进入个人的征信记录?目前我们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呢?  
  王宪:目前在贷款还款中,个人一旦发生逾期,中心都会给个人贷款的借款人的逾期记录在中心贷款系统里。随着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将来信用在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所以我们建议借钱人在日常出差或者是工作忙的时候还是要记得及时偿还贷款,在还款日前及时存入相关的款项,确保能够足够还款。另外中心目前采用的是自由还款方式,借款申请人如果约定的还款额超出最低还款额,我们还按照最低还款额进行第二次扣划,只要能够扣款成功就不会记录他逾期,也减少借款人的逾期次数。如果真的发生逾期,建议你可以通过客服系统调整自己的还款额,或者到柜台办理逾期还款的相关手续。
  主持人:目前我们可能还没有跟银行的征信系统有直接的联系,但是这些都在我们住房公积金还款的征信记录表里,一旦联网之后,你别有侥幸心理,别以为听了我们访谈之后就可以不还款,你每一次逾期我们都记录下来,一旦联网都会导过去,对于信用还是要珍视的。
  我们最后关注一下关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贷款扩大试点项目的一些相关情况。
  王宪:对于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是这样,管理中心也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总体部署,在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区县政府帮助支持下,按照既定的工作计划,本着加强监督、防范风险、推动建设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和扩大试点相关工作。
  目前试点及扩大试点项目共41个,贷款额度308.8亿元,截至目前已经向35个项目发放贷款276.28亿元,充分了发挥的公积金的资金效能。中心积极协调有关单位,加快项目的审批和发放工作,尽快实现对保障房建设的实际支持,同时加强贷后管理,按季开展贷后检查,与第三方监督机构、受托银行三方联动及时了解借款人的财务经济状况和项目进展情况,严格审核资金支付,确保资金使用清晰,准确、合规。同时强化风险防控,完善内控机制,各环节操作都要有痕迹,主动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监管部门的实时监督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巡查员的巡查和督导。在各方面积极配合下,我们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的住建部、借款人认可和好评,为推动我市完成十二五期间建设筹集一百万套保障性住房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结束语
  主持人:谢谢。最后请郝书记代表大家跟网友说两句。比如说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下一步的发展思路。
  郝卫平:去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头对公积金的发展提出明确的要求,一共29个字,刚才也谈到了。下一步我们还是以落实决定的总体要求,特别是对公积金的明确要求为总的原则、总的龙头,通过方方面面努力,在我们归集、贷款、结算等方面进一步的开拓创新,改革理念、思路、方式、方法,争取通过我们自身的努力和相关单位的支持配合,为广大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提供依法合规、热情高效的服务,进一步使住房公积金政策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变,最终能使我们经常提的宣传口号“住房公积金圆你住房梦”成真。
  主持人:谢谢。我也是衷心希望一个是我们保障好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第二个希望能够使大家尽可能用好住房公积金。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用好住房公积金。今天非常感谢三位嘉宾作客直播间,也感谢网友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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