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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田伟: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大家都知道,北京市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正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日前,经北京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正式印发,这是做好新时代首都科技工作的一项具体举措。为了帮助各位记者朋友们了解《奖励办法》的修订背景和主要内容,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请到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杨仁全先生跟大家介绍《奖励办法》的有关情况,同时回答各位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就有请杨主任介绍情况,有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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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杨仁全:谢谢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2019年7月18日,市政府正式公布了最新修订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奖励办法》的新闻发布会。现在向大家报告《奖励办法》修订的有关情况。
一、《奖励办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对地方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提出具体要求。为了贯彻国家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2019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提出本市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我们在深入调查研究和考察学习,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反复研究修改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现行《奖励办法》的修订,经2019年7月9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于2019年7月18日以市政府令第287号公布,自2019年8月18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是立足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定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首善标准做好新时代首都科技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地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推动本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奖励办法》的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
《奖励办法》采取全面修订方式,共二十二条,在奖项设置、奖励等级、提名方式、评审机制等多个方面都有重大改革,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首次设立人物奖,加强人才激励
《奖励办法》中新增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和国际合作中关村奖,分别聚焦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推动国际科技合作的外籍人才。这是《奖励办法》自2002年颁布以来,首次设立的人物奖奖种,对增强科研工作者的获得感、责任感与使命感,突出科技奖励的人才价值导向,充分发挥科技奖励激励、凝聚创新人才的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项目奖分设奖种,推进分类评价
项目奖将分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分别旨在奖励做出重大科学发现、做出重大技术发明、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技成果,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同时,根据《奖励办法》规定,项目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特别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项目奖在奖种设置和奖励等级方面的调整,为科技奖励构建了更完善的分类评价体系,体现了我市重点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的政策导向,并与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体系实现了有效对接。
三是,全面实行提名制,明确提名者义务
为落实国家《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中实行提名制的改革要求,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奖励办法》改“推荐制”为“提名制”,首次将个人纳入提名者范围,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两院院士、突出贡献中关村奖获奖人均可作为提名者。《奖励办法》同时规定了提名者的义务:提名者应当符合提名规则,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中履行相应的义务。
四是,重构评审组织,完善评审监督程序
为提高评审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透明度,树立良好的科研氛围,端正学术风气,《奖励办法》对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也进行了完善,构建了包括奖励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组的评审监督体系。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提升奖励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奖励办法》加大了评审过程的公示力度,形式审查、初审和评审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并接受异议。
五是,明确法律责任,筑牢科技奖励诚信基石
《奖励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活动中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剽窃、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已授奖项目也将面临撤销奖励、追缴奖金的处罚,并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记入科研诚信记录,按照规定共享到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对于组织奖励评审的工作人员,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不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9年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即将启动,我们将面向广大创新主体开展培训,多渠道进行宣传与政策宣讲,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也真诚的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更多的意见建议,帮助我们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北京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欢迎各位媒体朋友提问交流,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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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谢谢杨主任的发布,杨主任从五个方面介绍了新修订的《奖励办法》的重要内容和特色亮点。今天出席发布会,来宾为了满足大家的信息需求,能够更好让大家了解我们这一次《奖励办法》的制定、起草过程,我们还专门邀请了北京市司法局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来出席,到时候也可以请大家来向我们市司法局的相关同志提问。下面就像杨主任刚才所讲,把时间交给在座的各位记者朋友,请大家提问,提问之前请先通报自己所代表的新闻机构。请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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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新华社记者:我注意到您提到了很多此次重大的改革举措,想请问杨主任,我们是基于什么样的考虑,在评审方式,奖励制度方面做出的改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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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杨仁全:谢谢您的关注。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发表讲话,特别强调要完善科技奖励制度,让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得到合理回报,释放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创新资源密集、创新成果富集、创新人才聚集,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我们要在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征程中,理应担当更大的责任。北京市的科技奖励作为我们科技创新的“风向标”,肩负起激励和引导创新的使命,不断推动科技奖励制度改革,使真正服务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优秀人才和成果脱颖而出,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这次修订中,特别突出了四个定位,也是您特别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是,更好地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围绕创新型国家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目标,发挥导向作用,实现精准发力,引导和激励更多创新要素聚焦首都核心功能,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二是,更好地激励原始创新。我们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发展的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把激励原始创新摆在科技奖励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大对前瞻性重大基础研究、引领性重大原创技术突破和颠覆性关键技术创新的激励力度,打造原始创新高地和国家主要的科学中心。
三是,更好地凝聚一批优秀的创新人才。我们一直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奖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求真务实、勇于超越,增强科技人员的获得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他们创新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更好地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
四是,更好地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一直坚持把公开公平公正作为科技奖励工作的核心,打造阳光的评审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程序设计,明晰政府部门和评审专家的职责分工,增强提名、评审的学术性,进一步端正学术风气,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新修订《奖励办法》将进一步发挥科技奖励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的作用,对推动北京市更好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支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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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北京日报》记者:我想问一下,在本次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当中,您认为最大的亮点是什么,能否具体介绍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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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杨仁全:谢谢您的关心和关注。本次《奖励办法》的确是我们自2002年制定以来最大的一次修订,最突出的亮点就是增设了人物奖,包括我们新增的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杰出青年中关村奖和国际合作中关村奖。
这次首次设立的人物奖,应该说特别是把科技创新人才摆在了第一位,其中,突出贡献中关村奖是奖励为北京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作出卓越贡献的科技人才,旨在展现他们的重大贡献和示范价值,打造北京科技界的创新典范,在全社会营造崇尚人才,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
杰出青年中关村奖是奖励创新思维活跃,做出突破性创新成果的青年科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旨在进一步构建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奖励机制,激发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从全国范围看,设置青年奖的省份屈指可数,这也体现了北京科技奖励对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视,体现我们的“首都范”。
国际合作中关村奖旨在奖励同本市开展国际科学技术交流合作,提升本市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和全球影响力的外国人。加强人才交流,开拓全球视野一直是我们加快北京科技创新国际化步伐的必由之路,也是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内在要求,设立国际合作中关村奖,正是在深化科技交流合作,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新要求下,北京科技奖励迈出的新步伐。我就回答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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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中国青年报》记者:刚刚您也回答了说有一个国际合作中关村奖,我想请问一下咱们的《奖励办法》是否对外国人参评本市的科学技术奖方面有所考虑?外国人想要参评本市的科学技术奖在评审中有哪些具体的限制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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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杨仁全:谢谢,这次立法过程中,我们司法局的领导对这一条有深入的研究,我请我们司法局的郭文姝副处长作一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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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请市司法局的郭文姝副处长来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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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郭文姝:这个涉及到办法适用对象的一个范围,北京作为全国的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外国的科技人员对北京的科技进步发挥了非常重要的贡献和作用。
习总书记强调,科学技术是世界性的、时代性的,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所以北京是以一个开放和包容的心态,并没有对外国人参评我们的科学技术奖有任何的限制,和我国国民一样,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评奖项。
另外我强调一下,刚刚杨主任介绍亮点的时候提到了国际合作中关村奖,这是专门针对外国人的一个奖项。对于在和本市的个人和组织进行国际合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人,我们专门增加了这样一个人物奖来参评。
另外想作一个补充。这次的《奖励办法》是一个修订,其实《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是2002年制定的,从制定以来,我们一直秉持的是一个比较开放和包容的心态,从来没有对外国人参评做限制,历来也有外国人获奖的情况。仅仅从2018年的数据来看,一共有16名外国人获得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其中5名是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奖。所以对于开放,我们前期是有这样的实践的,此次修订也是延续了这样一个比较开放的心态,另外也增设了新的奖项,更加促进外国人在本市的科学技术的活动,提升本市的科学技术的实力,基本情况是这样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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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刚才杨主任提到了这次《奖励办法》的修订有一个亮点,就是项目奖分设的奖种,能不能具体介绍一下咱们奖种的奖励范围和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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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杨仁全:感谢您的关注,的确这次的重大改革之一,我想请奖励办的副主任刘慧同志来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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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刘慧:北京正在加快建设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重点提出了要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以及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这次修订《奖励办法》,突破了以往项目奖不分奖种的做法,分设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
其中,自然科学奖旨在奖励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人和组织,侧重于重大科学发现,将根据项目的科学价值、原创性、学术影响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技术发明奖旨在奖励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研究开发中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人和组织,侧重于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将根据项目的创造性与先进性、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
科学技术进步奖旨在奖励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技成果,为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侧重于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推广,将根据项目的创新性、推广应用情况、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评价。
并且,项目对北京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也是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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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经济日报》记者:我的问题是,我们知道《奖励办法》实施以来,也是2002年以来最大的一次修改,能简单介绍一下现行的《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了哪些成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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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杨仁全:非常感谢,的确《奖励办法》从2002年发布以来有几次修订,这个《奖励办法》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成为北京科技创新的金名片,具体情况还是请刘慧副主任来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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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刘慧:《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是2002年开始发布的,先后经历了三次修订,十七年以来为本市科技奖励工作高质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北京市奖励科技创新成果1595项,获奖成果取得的知识产权有23800余项,产生的经济效益达到8800余亿元。获奖的个人当中有57人当选两院院士,43人当选长江学者,极大的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推动本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举个例子。李路明教授团队完成的“脑起搏器关键技术、系统与临床应用”项目获得了2015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攻克了脑起搏器生产制造的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了从无到有,从“跟跑”到“领跑”的跨越,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重大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这个项目也获得了201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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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劳动午报》记者:咱们的《奖励办法》正式实施后,会通过哪些举措保障奖励评审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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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杨仁全:感谢您的关注,实际上打造阳光评审,把公正公平作为我们奖励工作的生命线,这是我们一直坚守的,提升奖励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为科研人员创造潜心研究的环境,端正学术风气是这次奖励制度改革的关键之关键。为了保证奖励评审的公平公正,在制度设计上推出了一系列的组合拳。
一是,明确法律责任,《奖励办法》明确了奖励活动中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并对责任追究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严格规范程序,通过规范流程体系、制定规则标准、强化技术防控等举措规范评审过程中有关组织和个人的行为,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推进评审过程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保障了各项规则制度的刚性运行。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由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监督委员会,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监督工作,强化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督。
四是,加大公开力度,提高评审过程的公开透明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形式审查、初审和评审结果均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将按照异议处理规则和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应该说,通过四方面的举措,将构筑起阳光评审的防线,我就回答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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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谢谢杨主任非常权威的回答,构筑阳光评审的防线,看看大家还有什么关心的问题可以继续提问。好,如果没有的话,我们提问环节到此结束。
非常感谢杨仁全主任,也感谢我们市司法局的相关领导来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为我们解读《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各项内容,同时回答了记者朋友们多个关心的问题,我们这个《奖励办法》是北京市出台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办法,对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将会起到一个非常好的激励作用,希望各位记者朋友在报道当中给予大力的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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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
杨仁全: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