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社会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提出加强本市社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改革方案和宏观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起草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志愿者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
三、组织拟订本市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统筹推进本市社区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协调解决社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宏观指导本市社会组织建设与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建设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和发展工作。
六、对各区县、各部门的社会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安全保密、保卫、财务、统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和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
二、研究室(政策法规处)
起草本市社会建设方面的重要文稿;研究社会建设方面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社会建设方面的重点课题调研;组织拟订社会建设方面的发展政策、改革方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社会建设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综合研究和统筹协调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城乡社会建设一体化研究。
三、综合处(宣传处)
督促检查本市社会建设重点工作;联系、协调、指导各区县的社会建设工作;拟订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领域社会动员体制机制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拟订并参与实施相关工作预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重大任务、重大活动和应对突发事件;负责社会建设方面的宣传口径制订和对外新闻发布工作;联系新闻媒体加强社会建设工作的舆论宣传;宣传推广社会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负责社会领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党建工作处
拟订本市社会领域党建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加强社会领域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社区、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等社会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指导街道社会工作党组织和“枢纽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党组织相关工作;按照分工,管理部分“枢纽型”社会组织和部分较大规模新经济组织的党组(党委);负责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情况的考核评价工作。
五、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处
拟订本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各有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规范;综合协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志愿者工作的总体方案和重要政策建议,开展志愿者管理、运行、队伍、项目、保障等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志愿者工作的突出问题;督促检查各区县、各部门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六、社区建设处
拟订本市社区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统筹协调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的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总结推广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经验;指导全市性社区重要活动。
七、社会组织工作处
拟订本市社会组织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指导“枢纽型”社会组织相关工作;统筹协调社会组织设立审查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考核评价工作;拟订社会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推进体系建设的相关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政策措施。
八、机关党委(工会)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属单位:
北京市社会建设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建设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综合研究、分析预测,重点加强全市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方面信息数据的调查、统计、分析,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负责与有关部门信息中心的沟通联系,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不同数据库之间的互联、互通;负责“社会建设信息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机关内部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