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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和谐社会与现代和谐社会的关系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5-03-14

  一些学者在研究中注意到了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的全称叫“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全称告诉我们有各式各样的和谐社会。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都出现过“和谐”这一社会历史现象。历朝历代的“盛世”,就可以说是一种和谐社会。但这样的和谐社会都是“传统的和谐社会”。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现代的和谐社会”。传统的和谐社会与现代的和谐社会有两个重大区别:一是前者往往以牺牲个人利益来换取社会的和谐局面,后者则是以人为本的社会,能够协调好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能够整合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因而能够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二是前者建立在少数群体剥夺多数群体、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基础之上,缺乏社会公平和正义,它是不能长久的,后者则是建立在社会公平和正义基础上的,具有可持续性。(青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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