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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的特征或标志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5-03-14

  从不同的角度或视角出发,对和谐社会的特征或标志的概括有很大的差异。

  观点一:和谐社会有三个标志:一是社会阶层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任何阶层特别是具有较高社会位置的阶层都不应以任何理由人为地设置障碍,来排斥其他阶层的社会成员进入本阶层,以达到维护本阶层特有利益的目的;二是各个阶层应当得到有所差别的并且是恰如其分的回报,这就必须按照贡献进行分配;三是社会各个阶层之间应当保持着一种互惠互利的关系,这就必须在其相互之间实现互惠互利的公正规则。

  观点二:有学者根据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的有关论述,把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点归纳为四个方面:一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二是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三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和谐相处的人际环境;四是要加强社会治安和管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青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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