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信息 社情民意 办事服务 人文北京 政府网站导航
北京08数字博物馆 | 北京网
首都之窗 > 人文北京 > 宜居之所 > 和谐首善之区 > 解读和谐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的关系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5-03-14

  在研究和讨论过程中,经常要涉及这几个概念,干部群众在学习讨论中也大多搞不清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学者专门撰文回答了这一问题。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要经历相当长历史阶段的社会实体,因而在逻辑学上可以把“社会主义社会”看作一个实体范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则不同,它是社会主义社会某一方面的属性,从逻辑学上讲是一个属性范畴,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属性。全面小康社会是“三步走”战略中的关键一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有一个明确的任务,这就是让社会更加和谐。(青连斌)

 
 转摘声明:转摘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推荐给朋友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评价首都之窗 | 媒体报道 | 法律声明 | 邮件订阅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承办: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西路数字北京大厦南八层 传真:84371700 客服中心电话:9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