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创意大赛赛制、赛程安排

日期:2022-12-22 15:09    来源:首都之窗

分享:
字号:        

  (一)赛制安排

  大赛按照预选赛分赛区和主题赛区分别进行初赛、复赛和决赛。大赛总决赛阶段,将汇总预选赛阶段各分赛区、主题赛区征集评选推荐的优秀文创项目,按照文化创意产业分类、预期目标成果及产业应用,设置相应专业赛道进行评审。总决赛入围项目采取线上/现场路演方式,由组委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分别评审,确定各赛道的总决赛各个奖项,举办颁奖典礼,后继有针对性辅导、孵化,整合产业链资源推动成果落地与市场转化。

  总决赛从预选赛中分赛区、主题赛区、由大赛组委会发起主题征集及大赛专家委员会专家特别推荐四种渠道征集参赛作品。推选的参赛作品经大赛组委会资格审查,及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取得进入总决赛阶段的资格。

  1.预选赛赛制

  (1)分赛区赛程安排

  预选赛17个分赛区分别组织项目征集和评审工作:11月10日项目征集截止,11月11日起各分赛区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三轮评审,评选出优胜项目推选进入总决赛阶段,并于11月30日前提交大赛组委会。

  各分赛区推选进入总决赛的优胜项目数量:若各分赛区或主题赛区通过举办单独赛事征集评选出的获奖项目,可直接将获奖项目择优推选进入总决赛阶段;若各区以征选方式征集项目的,以该分赛区征集项目的总量为基数,按照最高10%的比例进行择优推选。

  (2)主题赛区赛程安排

  各主题赛区由各委办局,在京中央单位、行业协会等分别主办,由相关主办单位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自行选择文化创意项目征集方向,自行决定大赛启动和截止时间,各自组织评审,分别颁发奖杯、证书;并推送获奖项目进入文创大赛总决赛阶段。但须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获奖项目推选提交大赛组委会。

  (3)大赛组委会主题征集

  “北京城市IP”“原创剧本”“数字文创”等重点项目方向由大赛组委会发起主题征集,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征集工作。

  (4)大赛专家委员会专家特别推荐

  由大赛专家委员会专家于11月30日前推荐至大赛组委会。

  2.总决赛赛制

  总决赛阶段,将汇总预选赛阶段各分赛区和主题赛区评选推荐、大赛组委会主题征集、专家委员会特别推荐的优秀文创项目,按照文化创意产业分类、预期目标成果及产业应用,设置相应专业赛道进行评审。12月1日起,上述项目按赛道分类进入总决赛评选阶段,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三轮评审决选出最终获奖项目。

  总决赛阶段入围项目共计500个。由大赛专家委员会根据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及重点文化创意产业内容等,对各分赛区和主题赛区推选,大赛组委会主题征集以及专家委员会特别推荐进入总决赛的项目进行分类归集,同类型项目在相应赛道进行初评,按评审得分排名选出入围总决赛的500个项目。经过复评遴选出150个项目进入最终决赛路演。

  总决赛评审设置6个专业赛道和1个文化创客赛道:

  (1)文化创意项目赛道

  包括文化科技、文化旅游、文化体育融合发展的创意创新项目。

  (2)文化内容生产赛道

  包括影视剧、音乐等广播影视节目及剧本;戏曲、歌舞、话剧、文艺演出、时装秀等文艺创作与表演活动;动漫、游戏、短视频、数字藏品(NFT)、3D数字景观等数字文化内容生产类创新性项目。

  (3)文创产品开发赛道

  包括通过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手段对文化资源、文化产品、老字号、非遗技艺等进行创作与提升,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与利用,具有较高文化附加值的文创产品、旅游纪念品及工艺产品等。

  (4)文化IP创意赛道

  包括各类北京代表性公共文化IP,通过对北京文化IP的深入研究、梳理、重塑形成的能够为公众理解、接受和喜爱的形象化文化内容。

  (5)创意设计服务赛道

  包括展览设计、平面设计、服装设计、工业设计、消费空间设计、舞台设计等各类专业设计服务项目。

  (6)原创剧本创作赛道

  包括原创舞台剧(话剧)剧本,评选讲好中国故事,展示北京文化的文艺精品项目。

  (7)文化创客赛道

  前6个专业赛道获奖项目的参赛企业,若获奖项目主创人员、企业创始人或高级合伙人为京外户口并有落户需求,且该企业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且无不良记录,可以额外以企业名义增报文化创客赛道。

  3.评审

  各区委宣传部、文促机构负责邀请专家评委参加本分赛区预选赛阶段评审工作;各区邀请的专家名单需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大赛组委会根据专业度、回避原则等对分赛区专家评委人选享有否决的权利;各分赛区也可申请由大赛组委会从专家评委库推荐专家,由各分赛区统一邀请,按照大赛组织与评审规则,组织评审工作。所有赛事评审活动需全程速记,并在活动完成后12小时内向组委会赛事管理部提交速记文字资料。活动结束一日内提交活动宣传报道信息、活动视频集锦及获奖选手、评委专家等采访视频。

  每个项目的得分均基于以下评判标准:

  评选标准 标准解释 满分

  产品/服务创新创意 产品、服务的特点、定位、是否团队原创,是否具有创新理念或领先技术;目标客户群体定位是否清晰、合理。 20分

  作品完整性 该项目或作品是否提供有效的项目运营方案,该方案是否清晰和完整? 该项目或作品的原型是否表达了文化内容或服务,是否能带来良好的用户体验? 10分

  技术合理性 该项目或作品的原型所选择的技术方案可否满足其预期功能的实现? 该项目或作品选择的技术是否能够在效率、功能、成本方面实现平衡? 20分

  商业模式与投资价值 该项目或作品是否具有产品化可能性?现有市场规模及前景,同业竞争状况,商业模式是否清晰,是否具有可持续 20分

  商业模式与投资价值 该项目或作品是否具有产品化可能性?现有市场规模及前景,同业竞争状况,商业模式是否清晰,是否具有可持续 20分

   该项目或作品是否具有产品化可能性?现有市场规模及前景,同业竞争状况,商业模式是否清晰,是否具有可持续盈利能力或快速发展机会,该项目或作品是否具有产业领域的发展价值,是否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抗风险能力。

  团队能力和经营管理 团队核心成员的专业背景、经验与资源优势,公司经营和组织结构情况。 10分

  文化属性 该作品或作品是否能够体现正确的文化内涵和价值观,符合文创产业发展前沿方向,具有文化属性和独特创意。 10分

  社会价值 该作品或作品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社会影响力,为文化与相关产业创造了新的机会? 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 10分

  分赛区选拔赛评审委员根据以上评分标准,可以结合参赛项目自身特点进行细化或调整,评分标准为百分制。

  各分赛区选出的参加决赛的项目,须完整填写总决赛推选项目汇总表,并将推选进入总决赛的作品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ppt/视频、实物、参赛报名表、评审打分表等)打包报送大赛组委会。

  4.知识产权要求

  (1)参赛者必须保证项目的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且内容符合可适用的法律、法规。参赛者同意对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而导致的请求和索赔负全部责任,并保护比赛的主办方、承办方及其代理人并为其辩解,使其不受任何损失赔偿的请求或追诉。

  (2)参赛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但应适当兼顾到竞赛主办和承办单位的权益;主办和承办单位以及承办单位指定的下属全资机构拥有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免费使用本届参赛项目进行演示、部分或全部出版的权利(不涉及技术细节)。如果大赛承办单位以其它目的使用参赛项目,需与参赛者协商,经参赛单位同意后,签署有关对参赛项目使用的协议。

  (3)在可适用的法律允许范围内,大赛工作组保留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二)赛程安排

  大赛计划于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举办:

  第一阶段:预选赛阶段

  时间:2022年9月28日-11月30日

  第二阶段:总决赛初评、复评阶段

  时间: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1日

  第三阶段:总决赛最终路演及颁奖典礼

  时间: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6日

  (第六届北京文化创意大赛组委会供稿)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