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市城市管理委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气供用合同》(BF—2012—0505)和《北京市居民天然气供用气合同》(BF—2016—0506)进行了修订,同时将《北京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合同》(BF—2010—0502)依据用户性质拆分、修订成了两份合同,形成了《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气供用合同》、《北京市居民天然气供用合同》、《北京市非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供用合同》、《北京市居民瓶装液化石油气供用合同》。于2020年11月18日通过“首都之窗”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1月25日,未接收到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