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2-09-30 19:20    来源: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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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兴区北臧村镇原天宫院村党支部书记张少春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7月,北臧村镇天宫院村党支部组织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前往延庆平北抗日战争纪念馆开展活动,后顺路到延庆龙庆峡景区旅游,费用共计人民币15160元,由村集体资金支付。张少春身为党支部书记对上述行为负有领导责任。2022年3月,北臧村镇党委给予张少春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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