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2-09-30 19:45    来源: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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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原经理孙建兵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孙建兵等一行5人利用公务出差之机赴海南省三亚市游玩,游玩产生的费用共计16656元,均由公款报销。2021年7月,顺义区纪委决定,给予孙建兵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涉及人员均已另案处理。孙建兵等人已将公款报销费用退回。

  2.顺义区马坡镇泥河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爱莲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1月,朱爱莲为其子操办婚礼,期间收受泥河村“两委”干部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的礼金,共计4500元。2022年6月,经顺义区纪委同意,马坡镇党委决定,给予朱爱莲党内警告处分。其收受的礼金已退还。

  3.顺义区南法信镇刘家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刘长广违规使用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8月,刘长广宴请参与刘家河村区人大代表补选工作的村委会工作人员、村民代表、部分党员等约20人,并使用村集体资金报销餐费,共计3800元。连同其他违纪行为,2022年6月,经顺义区纪委同意,南法信地区党委决定,给予刘长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款项已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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