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1-12-30 17:42    来源: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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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房山区体校房山训练基地副主任张卫东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张卫东任区体校房山训练基地副主任期间,超标准使用面积为43.69平方米的套间作为办公室。2021年9月,经房山区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卫东政务警告处分。

  2.房山区城关街道后朱各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春启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3年10月至2020年9月间,张春启多次将村集体购买的公务用车给家人使用。2021年8月,经房山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春启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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