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期:2021-12-30 17:40    来源: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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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顺义区赵全营镇机关工勤,西小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春江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2月至2019年9月,李春江在领取公务用车补贴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充值的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累计加油金额5万元;2016年至2017年,李春江违规在村集体报销私家车保养维修费用3次,金额共计3950元。2021年10月,顺义区纪委决定给予李春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赔。

  2.顺义区天竺镇桃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福违规使用土地补偿费报销及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桃山村违规使用土地补偿费报销餐费、香烟费等招待费用,金额共计31624元,其中,有部分餐费、香烟费用于王福个人宴请和消费,金额共计8714元。2021年9月,经顺义区纪委同意,天竺地区党委决定给予王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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