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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建立正规的可回收垃圾收购点
建议时间:
2021-7-16 9:25:20
建议内容:

目前,垃圾分类工作已经普遍展开,而且得到了广大居民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得到了较好处理。当前群众反映较大的是可回收垃圾,如玻璃瓶、废纸箱、旧塑料、旧金属制品、废报刊、旧衣物等,数量很大,但却没有正规的固定收购点,希望有关部门进行调研,最好是设立固定的收购点,免得群众到处寻找。

答复
亲爱的用户: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注。

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是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重要抓手。推动全社会参与可回收物分类回收,实现垃圾减量和资源增量,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今年1月份,我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本市可回收物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居住小区(村)结合生活垃圾分类驿站设置可回收物交投点,健全源头交投网络。街道(乡镇)合理设立可回收物中转站,承担辖区内低值可回收物托底回收工作。各区落实用地供应,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意见》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要求可回收物经营者依法经营,公平交易。在回收过程中做到六统一,即“标识、车辆、着装、衡器、服务、编号”统一。在回收服务中做到五公开,即“便民热线、回收人员信息、回收目录、回收价格、投诉电话”公开。在支持政策上,《意见》明确政府为企业提供用地保障,有效降低企业投资成本。落实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促进等相关政策,支持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由各区推荐,市城市管理委会同各区和相关部门,筛选信誉高、服务好、实力强的优秀企业,建立推荐企业名录和信用机制。定期更新名录,为各区培育龙头企业创造便利条件。同时各区可采取特许经营等方式,适度扶持,重点培育市场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开展全链条运营。通过各区、各部门共同努力,加快建立可回收物体系,推动可回收物回收增量和其他垃圾末端处置减量。

为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引导居民准确投放。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北京市可回收物指导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包含了可回收物的主要回收种类及常见可回收物、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垃圾品类清单,规范可回收物分类回收,为市民提供详实的可回收物分类指南,为可回收物经营者提供从业指导。其中,废玻璃、废织物、废弃大件家具等低值可回收物列入《目录》,可进一步促进居民应分尽分和回收企业应收尽收,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2月7日,我委印发《关于落实2021年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建设任务的通知》(京管办发〔2021〕33号),新建和改造提升600座生活垃圾分类驿站已列入我市2021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明确了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进度安排等事项。生活垃圾分类驿站是重要的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收集、暂存居民多时段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也是优化垃圾分类体系的重要载体,分类驿站有专人值守,方便居民了解垃圾分类知识,提高正确投放率;对于有价值的可回收物,可以在分类驿站进行有偿回收,或由驿站服务人员上门回收,促进可回收物应分尽分、应收尽收,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