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来信人:bj***91
时间:2023-01-16
您好,我在北京工作并缴纳职工医保,如果我申请了外地的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在申请之后,如果我要再次来北京进行就医,此时还可以使用北京医保进行正常报销吗? 谢谢
市医保局
答复时间:2023-01-17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京就医政策”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问题答复如下: 自2023年1月1日起,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原选定的本市个人定点医疗机构保持不变,可在本市和就医地双向享受医保就医待遇。2023年1月1日前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本市个人定点医疗机构不再限制1家,参保人员可通过公服平台、参保区经办机构等线上及线下渠道办理本市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及增补业务。 您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修改及增补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步骤如下: 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ybj.beijing.gov.cn/)点击进入“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直接 登录“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 进行修改,以登陆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为例:在官网首页点击进入“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注册”——“个人注册”,填写手机号、设置密码,注册成功后,进行“登录”;“登录”后,点击“我要办”,并选择进入“职工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输入选择的医院点击“提交”即可。 感谢您对本市医疗保险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