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23-03-10 00:002023-04-10 23:55

征集时间:2023-03-102023-04-10    来源: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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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市应急管理局修订了《北京市应急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4月1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4号楼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法制处(邮政编码:1011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bjyjfazhi@163.com。

  3.联系电话:010-55579920

  4.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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