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落实《关于促进文物合理利用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北京市文物局制定了《北京市文物建筑合理利用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2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yanjiushi@ww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36号北京市文物局研究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4067790
4.传真:010—64074377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文物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