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并贯彻落实《北京市全面依法治市规划(2021—2025年)》《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关于全面推广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的指导意见》(京依法行政办发〔2022〕2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北京市生态环境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征集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fazhichu@sthjj.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8481537;
4.传真:010—88423743;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