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市规划自然资源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了《北京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及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2年8月5日至8月2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mcc@ghzrzyw.beijin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0号首规委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8073265
4.传真:010—88073266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