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及《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6]10号)有关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地方定价目录修订有关工作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对2018年发布的《北京市定价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定价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10月23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bjsdjml2021@163.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综合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0396
4、传真:010-5559083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