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九十二条"主要林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主要林木之外确定其他八种以下的主要林木"的规定,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开展了《北京市主要林木目录(征求意见稿)》修订工作,起草了修订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1年1月20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yaliliu520@163.com
2、通讯地址:北京市裕民中路8号北楼511种苗站(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84236297
4、传真:010-62032491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