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平谷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

2023-02-21 00:002023-02-28 23:55

征集时间:2023-02-212023-02-28    来源:北京市平谷区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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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强化河长制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动河长制工作,健全完善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治水格局。结合本区实际,区河长制办公室拟定了《平谷区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ezhangban@bjpg.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平谷大街57号平谷区水务局 (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955290

  4.传真:010—89984534

  5.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pg.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平谷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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