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2-08-08 15:58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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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7月1日至7月30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在首都之窗和市规划自然资源委门户网站对《北京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经统计,共收到社会意见建议4条。

  经逐条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一、针对“发现真正给予农民补偿的价位还是偏低,希望提高补偿标准”。我们已采纳,本标准制定时参考了部分区的现行标准,对于本标准与各区的实际有差异的,正文部分第二条规定“因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等原因出现实际补偿与本标准有较大差异的,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补偿标准,并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园林绿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二、针对“希望增加一条,和开发单位共同抢栽抢种的全部追究刑事责任,这属于诈骗国家财产”。我们部分采纳,将在本标准正文部分第四条,增加“与建设项目单位实施抢栽抢种行为的不予补偿”。

  三、针对“建议在本次补偿标准制定中加入容器苗相关内容,不受传统育苗栽植密度卡密限制”。该建议已在标准中体现,本标准中绿化树木、果树或花卉均存在容器育苗的方式,补偿时若符合移植条件,给予移植费;若不符合移植条件,按本标准给予补偿。

  四、针对“关于遏止在本市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中抢栽抢种树木苗木的通知中没有明确容器苗的栽植密度是否受到卡密限制,造成政策盲区。建议在本次制定政策时给予明确。植密度卡密限制”。该意见已在本标准正文第二条、第四条中体现。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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