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2-04-29 10:00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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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4月18日至4月22日,市城市管理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北京市氢燃料电池汽车车用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针对“第十四条中‘储氢压力容器、压力管线’建议修改为‘储氢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压力管道’为专业术语,‘压力管线’的说法不规范且不常用”的意见建议,已采纳。

  针对“办法第一章,第三条加氢站定义部分,建议将内容中提及‘储氢瓶’处修改为‘储供氢装置’”的意见建议,已采纳。

  针对“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交通部门办理加氢站开设道口占掘路行政许可手续’部分,‘涉及加氢加气合建站加气部分的气瓶(罐)及管线新(改、扩)建的,办理《燃气经营许可》(燃气汽车加气站)’中,建议将‘气瓶(罐)’修改为‘储供气装置’”的意见建议,已采纳。

  针对“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一)部分建议‘设备类(储氢压力容器、压力管线、压缩机、加氢机等)改造’修改为‘设备类(储供氢装置、压力容器、压力管线、压缩机、加氢机等)改造’”的意见建议,已采纳。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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