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至3月2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我局政府网站对《北京市营利性性外商投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办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经统计,共收到反馈邮件1封,涉及意见6条,对培训项目范围、办学机构名称规定等提出意见,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办学机构名称”予以一定灵活性的建议,我们已部分采纳,在征求意见稿中的办学机构名称的标准表述调整为一般性表述。
二、针对“培训项目范围”增加各区自行确定新工种权限的意见建议,我们不予采纳,依据依法许可原则,该建议超出我单位职权范围。
三、针对其余关于“举办者资质、教师资质、变更、设置标准”等的问题,均为政策解答内容,待文件出台后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予以具体解答。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