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调整2021年11月、12月电力直接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1-11-16 16:18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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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市城市管理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对《关于北京市2021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意见征集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106条。经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对于“11-12月中长期交易已签订合同,应体现合同契约精神,不再修改合同,干预市场价格”等合同换签的意见建议,已采纳。已完成2021年度中长期交易合同签订但未执行的电量,合同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完成11月、12月年度分月合同换签工作。

  对于“继续按《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2021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安排的通知》(京管发〔2020〕42号)中第三部分直接交易价格‘北京电网输配电价、华北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基金附加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执行”等交易价格形成方式改变的意见建议,部分采纳。合同换签后,批发侧用户采用分时段报量,单一报价的方式进行交易;零售侧用户按照分时段报量,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按照原目录电价分时浮动比例进行浮动作为价格的方式进行结算。

  对于“给换签合同留下充足时间,从而避免给已准入用户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首都电力交易中心能尽快下发该结算补充协议的协议模板”等换签时间过短、换签操作、加强培训、交易系统升级等意见建议,已采纳。北京电力交易中心、首都电力交易中心将优化流程,加强培训,共同组织做好11月、12月合同换签及相关交易工作,保障交易顺利实施。

  对于“目前有意入市的用户办理准入工作”等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的意见建议,已采纳。我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快研究,为用户顺利进入市场创造条件。

  对于“以其他形式予以开发区企业电价补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国家是否可对高新企业有电价政策的倾斜”电价政策的意见建议,暂未采纳。具体电价政策可直接向我市价格管理部门反映。

  对于“参与本地交易的京外电厂按照电厂属地基准价执行相关表述需要进一步明确”等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的意见建议,已采纳。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基准价适用落地基准价水平。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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