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北京市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日期:2021-03-09 09:00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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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月12日-2月10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就《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北京市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和建议36条,其中:有效意见共28条,与征求意见内容相关度较低的意见8条。  

  公众所提有效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区片范围内缺少村、区片之间的区片综合地价存在差异、新旧补偿标准衔接、标准没有时间限制等方面。经逐条认真分析研究,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针对"昌平区小汤山镇没有马坊村、房山区长阳镇没有赵庄村、佛满村、公议庄村"等建议,经核对,予以采纳,我们在区片范围中增加了相应的村,并对征求意见稿中的区片范围(乡镇、村名称)进行了再次核实。

  二、针对"区片之间的区片综合地价存在差异"等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按照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和自然资源部文件要求,本次区片综合地价制定过程中经过调查测算、区级平衡、市级平衡,遵循不低于内涵可比的原有征地补偿水平的原则。在划定区片范围、调查测算、逐级平衡过程中,统筹考虑了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确保了本地区征地补偿总体水平合理。我们将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说明工作。

  三、针对"新旧补偿标准衔接"等建议,我们予以采纳,对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新旧补偿标准衔接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并修改完善,避免标准实施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误解。最终以市政府确定并公布实施的文件为准。

  四、针对"标准没有时间限制"的问题,我们予以采纳,并在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的表述。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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