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一辩
小区内开设的民宿,您认为应该由谁管理?

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规范行业经营管理行为,制定相应管理措施条例,针对违法经营的商户进行依法清理或实行监管。

民宿进小区首先应得到小区业委会的同意,完成备案登记。由业委会、物管主责签订监管协议,依靠社区自治加以监管。

6117
我认为应该由政府部门牵头管理,因为涉及到营业、安全等问题,小区业委会不具有执法权限。
民突本身就属于旅馆行业,为个行业国家本身就有一套管理体系。谁能开、怎么开,开在哪里有规定。如果小区里可能随便开,开的民突发生了扰民的问题,首先就是批准的问题和监管没到位的问题。
小区内的民宿作为经营模式,应当依法在政府相关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后,由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实施监管,并由小区委员会进行日常管理。
我觉得不是谁管理的问题,而是小区内不应该办民宿,虽然单个房间是属于业主本人的,你办民宿有没有考虑到其他业主,隔音效果好,不扰民还行,要是扰民就是你的问题了,毕竟整栋楼不是你家的。
社区自治主要靠自觉,缺乏法制约束和强制力,还是首先应立法,由有执法权的部门来管理。
政府出面最好,不然小区业委会很难全体同意,个人和集体矛盾会进一步激化。
民宿也是经营行为,应有政府相关部门管理。
民宿的存在确实是方便了大家的出行,降低了住宿费用,但站在小区业主的角度来看,确实是很难通过业委会。不如让政府相关部门同意负责管理,会有更好的效果。
业委会、物管水平参差不齐,权利寻租现象不可避免,不如直接建立民宿网申平台,方便小微商户备案资金、合同及经营范围等,以便政府规范管理。
小区开办民宿应征得小区业委会同意。
针对小区内开设民宿,还是需要政府的相关部门牵头,比如文旅部,并应该在相应法律方面立法,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违法经营的商户建立奖惩制度,惩罚力度要狠,旅游部门也要负起责任,建立和居委会或者街道的联动监管责任。
一定要征得业委会同意
必须要受影响的小区业委会同意才行
小区业主同意才能做民宿
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执行力强一些,可在有些时候避免扯皮。
加入我们的辩论吧,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