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25 09:28    来源: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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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委政府网站(www.bjfc.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联系电话:010-83970771;电子邮箱:bgsxfzx@bjfc.gov.cn)。

  一、概述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人口计生委大力支持下,市人口计生委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人口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和北京市人口计生委成立30周年活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到机构健全,设施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监督指导到位,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申请答复工作均圆满完成。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2011年,中央和市领导对人口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4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明确要求加强战略研究,加强政策统筹,加强工作协调,加强任务落实,不断开创人口工作新局面。总书记特别强调:特大城市要合理控制人口规模,防止出现"城市病"。刘淇书记明确指出,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城市化进程加速,流动人口急剧增长的大背景下,解决好人口无序增长问题,实现人口的有序管理,是对市委市政府领导能力、执政能力的重要检验。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综合施策,统筹治理。郭金龙市长要求加强人口调控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大中城市要加强和改进人口管理"的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人口有序管理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杜德印主任多次强调,经济发展与城市规划建设的价值目标要统一,城市发展与其功能要统一,城市规划的最高目标是安居乐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同时,也要转变城市规划理念,使人的生存、工作、生活、生产、发展都能更好。并且明确要求加强对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保护,完善人口综合管理体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全和完善了北京市人口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优化了保密审查制度和依申请事项批阅规定。

  (二)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工作转型。创新体制机制是人口规模调控的关键。市人口计生委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4·26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加强人口管理的决策部署,积极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要抓手,加快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步伐,努力推动首都人口和谐发展,重点推进了以下几项工作:1.研究编制市级一般专项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和调控规划》。2.与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开展"特大城市合理调控人口规模(以北京为例)"课题研究。3.加快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4.建立全员人口数据库,为人口管理服务奠定基础等。

  (三)健全制度服务,创新公开形式。市人口计生委把每一项工作都要和政府信息公开结合起来,推进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各项具体业务中树立信息公开的理念,实现信息公开工作和具体业务工作的相互促进。1.加强政策统筹,统筹协调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的法规、规划和政策,积极推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与相关公共政策的衔接,进一步健全"国策上位"的政策协调机制和"优先优惠"的利益导向机制;2.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北京市全员人口信息库",真正承担起全市人口信息采集和发布职能,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准确的人口数据支持;3.加强任务落实,建立人口评估机制和人口预警机制。

  (四)全方位监督,科学化考核。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强化内外监督。设立举报信箱,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站设立了"在线留言",在报刊和电台公布了举报电话,并通过"政风行风热线"和政府"市长连线"平台,了解民意,倾听民生,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收反馈信息;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卡、电话询问、信函联系、基层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同时,还进一步细化全年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把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之中,切实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通过强化监督和考核,确保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本委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网站自《条例》实施之日起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下设机构职能、法规文件、规划计划、行政职责、业务动态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52件,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机构职能类2件,所占比例5.56%;法规文件类4件,所占比例7.69%;规划统计类10件,所占比19.23%;业务动态类39,所占比例75%。按照北京市规定,8月15日,将《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公开。移送规范性文件《关于对本市"半边户"家庭农村居民一方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通知》。主动公开的文件电子化率100%。

  在市政府中环办公楼办事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接待点和政府信息公开取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本委在市政府中环办公楼办事大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共发生3例。分别是关于独生子女费政策、课题调研资料和三公消费的依申请。

  (二)答复情况

  市人口计生委在出具受理通知书的同时,及时与当事人沟通,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通过电子邮件和邮寄两种途径及时给当事人提供答复,没有产生不良影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无

  四、复议、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1年,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1年本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主要是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面还需要加大力度,增加关于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内容,让老百姓及时、全面便利的了解有关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2011年将重点利用多种方式深化公开内容,完善“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功能。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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