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25 09:39    来源: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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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民政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民政局网站http://zfxxgk.beijing.gov.cn/columns/68/index.html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65395024。

  一、概述

  2011年北京市民政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大民政”理念,紧紧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和民生保障,转职能,出政策,做实事,全力推进大民政建设,颁布实施民政事业和老龄事业两个发展规划,有效发挥了民政部门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积极作用。这一年,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政务、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着力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内容、强化公开责任,积极推进民政公共权力透明行使,公共资金透明运作,公共项目透明运行,公共政策决策透明,公共服务透明便捷,有力推动了首都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同时,及时通过北京市民政信息网站、电子触摸屏、电子大屏幕、《北京民政》、《北京社区报》、民政政务信息公告栏、新闻发布会、微博等诸多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依申请公开收费等多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北京市民政局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7条,法规文件类信息267条,计划规划类信息8条,行政职责类信息58条,业务动态类信息893条。连续出版16期《北京民政》,举办58次新闻发布会,组织201次大规模集中报道,接待海内外媒体3458人次(含微博)。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812人次。投诉0次,行政复议0次,行政诉讼0次。

  (一)重点公开惠民政策信息。加强了对规划、计划、政策的公开力度,全年公开发布了《北京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北京市“六型社区”指导标准细则》、《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北京市低保家庭生活不能完全自理老年人入住定点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50多项惠民利民政策。2012年1月首次实现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统一,全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上调为家庭月人均740元。同时,北京市城市低保标准由家庭月人均500元提高到520元,农村低保最低标准由家庭月人均340元上调为380元。此次社会求助标准调整是继实现与物价上涨挂钧后又一重大突破,不仅“首次实现了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的统一”,而且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认定条件的统一,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平建设和惠民政策城乡统筹进程。2011年两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两次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在全国率先实现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乡并轨,城乡义务兵优待金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2万元等一系列利民惠民的新政策向全社会公布。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局重大决策、重要部署、重要政策等。同时,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相关政策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推动公众有序参与。

  (二)及时公开重大事项信息。全年加大了对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折子工程、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折子进展情况,社会救助、优待抚恤、流浪乞讨人员生活费、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等各类标准调整,以及养老机构建设情况、农村社区服务站建设情况、养老(助残)托老所和餐桌规范化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000名社区工作者、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2011年清明节扫墓接待、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力度。面向社会重点公开了北京市民政工作会议、北京市养老工作大会、北京市社区建设工作大会等重大活动。这些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发布,有效提高了政府的公信力,提升了透明政府、服务政府的形象。

  (三)及时公开民政资金信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北京市民政局在第一时间主动公开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201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010年度收支决算、2011年度财政预算等信息,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同时,及时公开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救助资金、救灾资金、优待抚恤资金等使用情况及其统计数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民政资金的监督,增强了社会资金分配、使用的透明度,提高了公共资金的使用效益,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四)整合民政公共服务信息。为了第一时间满足市民百姓的民生需求,北京市民政局以提升公共服务的普及性和便捷度为切入点,加大对民政公共服务信息的整合和公开力度,逐步形成了一个高效、开放的民生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一是全面整合了全市民政部门为民服务的各种信息资源,发布了个人办事、机构办事、民政黄页等的信息,将民政服务机构的地址、电话等信息在网上公开。继续修订、完善了各项业务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和办事表格,供下载使用;根据市民经常咨询的情况,编制了问题解答。二是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如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区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了信息公开力度,对这些公共服务项目的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受理部门、办结时限、咨询查询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公开,使社会公众及时知晓。三是进一步完善了网上办事规程。我局开设和完善了局长信箱、咨询信箱、网上办事、网上信访、网上投诉、网上调查栏目,受到了市民的热烈响应。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市各行政机关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北京市民政局建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场所,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今年我局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比2010年增长7件,同比增长28%。其中,当面申请31件,占总数的96.9%;以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3.1%。个人申请30件,占全部申请的93.8%,法人或其他组织2件,占全部申请的6.2%。依申请公开内容主要涉及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工资福利、区划界线、婚姻登记、房屋拆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方面。尽管热点敏感、复杂积案申请较多,总体办理难度不断增加,但办理质量得到了保证。

  (二)答复情况。已到答复期的32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同意公开”4件,占总数的12.5%,其中“主动公开”的3件;占总数的9.9%;“信息不存在”7件,占总数的21.8%;“非本机关掌握”18件,占总数的55.8%。

  (三)收费情况。严格按《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实施收费,对《通知》上的几类困难群体实行费用减免,收费工作正常进行。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北京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北京市民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与群众的需求相比,与服务大民政建设的任务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的认识需要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一些群众关注的民政热点、难点方面的信息量还需要增加;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需要进一步挖掘,政府信息需要进一步深化、细化,更加贴近百姓,更加贴近社会。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力度,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高标准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保密性的认识,提高全局系统广大干部信息公开的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二是加大对民政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大对重要领域、重点内容、重大活动、重要政策等的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从注重结果公开向更加注重过程公开进行深化,在继续加大动态类、政策类政府信息公开外,进一步做好网站在线访谈、网上咨询、网上信访等互动栏目建设,对新出台的政策及时进行解读,开展网上咨询交流活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做好北京民政信息网改版后续工作,进一步加大在媒体发布信息力度,认真做好北京市民政局官方微博信息发布和更新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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