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25 09:37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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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1年,按照全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我局不断增强公开意识,紧密结合财政业务实际,从完善机构、健全制度、规范流程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认识方面,进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积极组织业务培训,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公开渠道方面,及时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北京财政”网站、新闻媒体以及财政服务大厅等渠道及时公开有关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公开制度建设方面,利用局内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保密工作、档案管理、信息管理及新闻宣传等工作积累的资源优势和有效做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组织、保密审查、澄清发布、沟通协调、监督与绩效考核等工作机制,推进实现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注重把加快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进程作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注重把财政网络作为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的主要渠道。一是继续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部门预算的部门增至57家,基本涵盖了除涉密部门外的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同时,在公开部门的预算编制说明、收支预算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项内容的基础上,主动公开包含项目名称、金额的项目支出预算表,财政资金使用方向更加清晰。二是首次公开公务用车数量信息。主动公开全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有数量信息,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首次公开市级部门决算。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主动向社会公开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决算编制说明在内的部门决算。四是首次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了市本级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总额以及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积极协调市级44家部门在各自的门户网站公开了本部门201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以及201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今年以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93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认为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全面、及时、准确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助于更好满足公众需求,从而逐步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对于依申请内容重复出现、经审查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对于受理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进行梳理,积极建立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备查备选档案,依托备查备选信息给予快捷而明确的答复,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201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其中:属于已经主动公开3项,非政府信息1项,非本机关信息1项。

  四、收费情况

  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要求,注重把执行各项费用标准和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相结合,认真落实各项规定。2011年,由于我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均为已主动公开、信息不存在或是非本机关信息,因此未发生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

  五、投诉、复议及诉讼情况

  2011年,我局受理及办理的5件依申请公开事项实现零投诉、零复议。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在财政信息重点领域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公开载体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财政信息生成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财政信息生成因缺乏统一口径、标准,实现公开的规范性操作、可持续实施方面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财政信息披露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一些信息披露分类处理上,亟待进一步研究。三是财政信息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对于公开的财政信息文本、数据,在专业精准表述和通俗易懂描述之间还需要进一步予以平衡。

  2012年,我局将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加大财政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信息生成质量,提高财政信息披露水平,强化财政信息解读能力。在加大公开力度的同时,要强化基础工作,坚持推进公开与加强管理相结合。一方面通过公开促管理,不断提高政府预算管理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管理为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不断夯实基础。重点包括:一是继续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办理、答复三个环节,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逐步理清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和界限。三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四是加快网络公开平台的使用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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