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25 09:36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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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首都之窗”门户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12333。

  一、概述

  2011年度,按照《条例》要求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局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3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5%;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比例的1.71%;业务动态类信息8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1.79%。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本局信息除了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公开之外,在本局网站上也对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方便公众多处查询。

  2011年,本局主动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发布新闻通稿、领导做客节目等新闻发布活动120次。在人民日报、北京日报、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30余家新闻媒体上刊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新闻6700条次。

  同时,本局积极参加市委宣传部、市对外新闻宣传办公室组织的专题新闻发布会及提供新闻宣传素材共9次。

  本局在北京劳动就业报发行《政策法规公告》12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145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其中,属于政策咨询范围并告知其咨询电话的15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并当场答复的7件,其余23件进入依申请受理流程。

  从申请形式看,当面申请25件,占总数的55.5%;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20件,占总数的44.4%;通过邮寄信函提交申请有5件,占总数的11.1%。

  进入依申请受理流程的申请信息内容主要集中在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工资方面。具体包括:养老保险类8件,占总数的34.8%;事业单位工资类5件,占总数的21.7%;行政复议决定类3件,占总数的13%;社保经办类3件,占总数的13%;其他4件分别为残疾人就业金、劳动关系、学生档案管理及军转安置方面的内容,占总数的17.5%。

  (二)答复情况

  在进入依申请受理流程的23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7件,占总数的30.4%;

  “非本机关信息”的2件,占总数的8.7%;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4.3%;

  “答复告知”的8件,占总数的34.8%;

  “不予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21.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于2010年4月1日起试行。本局以“便民、利民,服务于民”为宗旨,暂时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咨询情况

  2011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59906人次。其中,

  现场咨询206人次,占总数的0.04%;

  电话咨询393165人次,占总数的85.49%;

  语音留言63276人次,占总数的13.76%;

  电子邮件咨询1023人次,占总数的0.22%;

  电子派单2236件,占总数的0.49%;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1件,行政复议案1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局需要扩大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范围,以保证更快、更准确的公开本局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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