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25 09:34    来源: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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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委网站csglw.beijing.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66056508。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1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统一要求,我委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制定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等,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和信息公开申请人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4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7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48%;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48%;业务动态类信息196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47%。

  (二)公开形式

  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委设立了“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厅”,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配备了专用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电子显示屏、资料栏等专用设备,尽可能为公众查询信息提供方便。对群众的咨询和要求,及时沟通,了解其真实需求,努力做到热情服务,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

  其中,当面申请2件,占总数的40%;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3件,占总数的6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10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80%。

  “信息不存在”的1件,占总数的20%。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委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人次,占总数的25%;电话咨询23人次,占总数的71.9%;网上咨询1人次,占总数的3.16%。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本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始终坚持以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重点,依法规范做好受理及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沟通渠道畅通,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站在群众的立场,及时、全面、细致地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深入沟通,依法受理,使申请人的真正诉求得到解决;编制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加强内部协调,建立协调工作机制,确保服务及时、到位。2012年,我委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领导下,自觉地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提高认识,转变作风,强化责任,开拓创新、加强服务,积极、深入的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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