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震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25 09:04    来源:北京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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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地震局编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图表。

  本局政府网站http://www.bjdzj.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地震局办公室电话:62614162。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11年,我局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7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86%;规划计划类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7%;行政职责类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7%。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采取了网上公开的形式,这种方式简单易行,直观方便,市民可直接通过浏览我局政府网站查阅相应信息。在我局政务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监督投诉等条目,市民可根据自身需要点击浏览。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产生依申请信息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不存在减免情况。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我局未产生相关诉讼,没有相应费用支出。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10人次。其中,电话咨询310人次,主要以咨询国内外已发生地震情况为主,占总数的100%。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未产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们在解答依申请相关难点问题、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法规等方面,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培训,制定内部信息公开考核办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定期组织各部门学习相关文件,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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