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25 09:00    来源:北京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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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1年度北京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局政府网站http://www.bjmb.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10-68400853。

  一、概述

  《条例》施行以来,本局开展了认真细致的工作,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流程及相关工作制度,强化管理和服务,加强对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注重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业务动态类信息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33%。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信息查阅点、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新闻发布会、档案馆文件查询中心、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2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6人次。其中,电话咨询4人次,现场咨询2人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未发生针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经过近三年多的实践,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表现为: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分类还需要进一步明确、细化;各区县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研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公开范围、公开形式,提高服务水平。

  2.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对政府信息进行科学分类,规范管理,进一步准确把握信息公开尺度,不断提升公开信息质量。

  3.进一步规范区县局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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