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2-03-25 09:57    来源:海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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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2011年度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海淀区政府网站(http://www.bjhd.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政府长椿桥路17号);联系电话:82579211,82510559,82510860;传真:82579211;邮箱:xxgk@mail.bjhd.gov.cn。

  一、概述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积极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教育培训等方面内容,扎实推进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在规范程序,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市、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全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包含垂管部门)通过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5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2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61件,行政诉讼案56件。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通过海淀区主动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345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0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45%;法规文件类信息358条,占总数的比例为2.67%;规划计划类信息50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37%;行政职责类信息71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53%;业务动态类信息12916条,占总数的比例为95.98%。

  (二)公开场所建设

  全区设立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具体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大厅和区机关第二办公区、上地办公中心、招商大厦、区档案馆、区图书馆6个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增设了曙光办公中心、田村办公中心2处信息公开查阅大厅,真正达到了便民利民原则。各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均提供各级各类政府信息的网络自助查询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查阅服务。

  区属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均按照统一部署在网站上公开了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

  本着“政府信息公开要从信息的源头抓起”的原则,在2010年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我区实现了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同全区公文流转系统对接、网上办公系统同政府网站群实现系统对接,政府信息从产生就自动流转到区级政府信息管理平台中,减少了各部门工作人员二次录入的工作量,同时也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均明确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242件,其中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受理60件,区级机关和区属机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共受理182件。申请主要采取当面、信函和电子邮件三种方式,其中当面申请185件,占总数的76%;以信函形式申请52件,占总数的22%,电子邮件形式申请5件,占总数的2%。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拆迁补偿、房屋产权、征收征用土地、行政处罚、“三公”经费等项内容。

  (二)答复情况

  2011年,全区共受理242件依申请公开案件,均按期答复。其中:

  “主动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0.8%。

  “同意公开”的83件,占总数的29%。

  “同意部分公开”的9件,占总数的3.3%。

  “不予公开”的45件,占总数的13.7%。

  “信息不存在”的52件,占总数的19.2%。

  “非本机关掌握”的36件,占总数的12.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件,占总数的0.8%。

  “非政府信息”的11件,占总数的4.1%。

  “已移送档案馆”的2件,占总数的0.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海淀区自2010年5月1日起,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2011年我区共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213.4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1年,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61件,撤销9件。主要事由是不服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撤销已出具的答复告知书。

  2011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56件,已结案55件,办结率均为98%,有1件正在审理中。均在海淀法院审理,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3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8件,原告撤诉10件,判决被告败诉,要求其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4件。2011年区政府、政府办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1年,海淀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教育培训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有待进一步规范。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改进:

  1.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内容。2012年,除了不断丰富动态类信息的公开内容,还要增加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数量。同时,加大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2.进一步拓展培训范围,加强工作调研。除了对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外,2012年还将加大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条例》培训,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全覆盖,同时还要积极组织对依申请典型案例的专题研讨。

  3.进一步规范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2012年,依据《条例》规定,积极指导各单位在制发公文时保密审查工作,准确定核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并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列为信息公开专项考评的一项重点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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