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20 14:00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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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政务公开改革,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系,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办公室、法规处、业务处室三方共同会商机制,进一步强化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二)深化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高精尖产业构建、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在我局网站公开信息1140条,举办和参加新闻发布会19场,中央电视台、北京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千余篇,在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稿件1921篇。

  (三)规范提升依法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55项,互联网申请43项,邮寄申请10项,电子邮箱申请2项,上年结转6项,全年共答复61项,全部按时限要求依法规范答复。

  (四)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增政策栏目,集中规范本地区本部门出台的相关政策措施。新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务服务事项”等三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透明化收费、执法等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化、规范化管理。

  (五)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重点工作内容,开设“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服务”等专题专栏,集中展示助企纾困支持措施等信息,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账款拖欠等问题。组织开展网站平台巡检,强化局政策咨询互动功能的可用性、便捷性,确保回复及时准确。

  (六)强化培训指导。采取集中培训和“一对一”指导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指导,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等方面的了解,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七)加强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规范信息发布、公开属性审查、监督考核等机制,做到制度引领、标准明确、有规可依。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公众及时、准确、有效地获取所需信息,加强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主要问题为:对我局出台的重点政策文件主动解读不够、解读形式相对单一、政策文件发布知晓度不高等。为此,我局多措并施提升文件解读质效。围绕2022年发布重点政策文件,组织培训会和政策宣贯会,对《2022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等开展专题解读;通过自媒体、北京通企服版APP等新媒体方式,多渠道宣传解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充分运用重要活动发布、抖音短视频、地铁媒体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提升解读效果和政策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相关规定实施信息处理收费工作,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网址为 http://jx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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