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20 14:00    来源: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分享:
字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医疗保障工作规律及特点,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迅速搭框架、建体系、定制度、明职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做好医疗保障重点信息公开,更好服务于群众医疗保障领域需求,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发展。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扩大主动公开

  1.对标对表落实主动公开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要求,在局网站发布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职权信息、预算决算、行政执法公示、招考录用等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公开年报、公开全清单、依申请公开等信息。本年度,在局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55条。

  2.加大宣传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着力解决群众办事痛点难点,打造报刊有报道、电视有声音、网络有讨论的全媒体宣传矩阵。在局官网开设“医保知识小课堂”,下设“一图读懂”“声音在线”“视频播报”3个子栏目,以音频、视频、长图形式开展解读共88条,其中包括重点政策音频解读47条,重点政策短视频解读20条,重点政策图片解读10条。新开辟助企纾困专题专栏,共发布12条相关内容;重点打造“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采用短视频、动画、长图、图表图解等方式,加强多样化实质性解读,避免用不同话说相同事,共推送各类文章482篇,累计关注240万人,日均净增长超过4000人次,阅读量超过764万人次;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新闻通气会1场、发布新闻通稿15篇,组织5余人次接受主流媒体采访,累计形成5245篇媒体报道。

  3.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畅通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效保障。2022年我局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异地就医结算、药品集中采购、医耗联动、药品目录调整、医保待遇、长期护理险试点等重点改革领域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医疗保障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共420条。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

  在局网站发布的“公开指南”中明确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包括申请渠道、地址、电话、传真号码等)、答复时限、注意事项和信息处理费,开通网页依申请公开渠道,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本年度,我局共收到34位自然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第一时间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处理,并按流程在规定时间内以信件形式答复本人,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平台建设方面

  存在网站栏目内发布稿件排序混乱、内容交叉混乱的问题。由于系统技术故障导致稿件排序混乱,我局及时联系技术人员开展紧急排查,将系统升级优化,确保不再出现此问题。

  2、监督检查方面

  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积极对局属各单位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全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2023年,我局将继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首都医疗保障事业在新时期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主线,紧紧围绕民生改善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扩大主动公开、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信息质量、加强平台信息化建设、增强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凝心聚力、多措并举,全力推动医疗保障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ybj.beijing.gov.cn/)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首都之窗”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