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10:00    来源: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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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卫生健康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遵循,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坚持精心制作、精准推送,服务公众、服务大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平台做好发布、解读等各项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做好主动公开。新版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线,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更新,在网站“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等栏目下全面设置相应子栏目,集中公开卫生健康相关政府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在网站首页设置“通知公告”栏,及时公开政府采购、公务员招考及录用、财务预算决算、决策民意征集等重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倾听民众意见。

  (二)服务疫情防控。聚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在网站开设“北京市新冠肺炎防控信息”专栏,设置“政策文件”“疫情通报”“防控知识”“媒体聚焦”“防控工作”专题,每日发布疫情信息通报,制作《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总览图》,制作或更新发布重点物品、公众场所、社会群体等防疫指引,针对公众关心的问题制作或转发防控知识,及时发布防控工作动态信息,保持疫情防控信息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助力复工复产。通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政策信息,通报疫情防控动态,进行健康防护提示。

  (三)做好决策公开。坚持地方立法和重大政策文件出台预公开制度,通过网站“意见征集”“通知公告”栏目公开法规或文件草案,包括《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北京市中医药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首都市民卫生健康公约》、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诊所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性文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提升决策质量。

  (四)强化政策解读。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等重大政策措施,以及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痛点难点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电视、微博微信、互联网等多种平台,通过新闻通稿、微博话题、解读稿等多种形式做好解读,以权威的声音向社会公众传播卫生健康政策,解疑释惑。全年共召开170场新闻发布会,其中国家级新闻发布会4场;组织接待境内外媒体采访60余次,通过网络主动群发新闻通稿80余次,围绕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基层卫生健康、老年妇幼健康、爱国卫生运动等内容推出专版宣传;委官方微博“@首都健康”发布微博6300余条,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北京”累计共发布信息2154篇;官方网站共发布各类工作信息4500余条。

  (五)规范依申请公开。保持网络、信函、传真、当面申请受理渠道畅通,接听咨询电话、接待当面咨询80余次,热心为申请人服务。全年依法依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1件,已答复170件,办理中申请人撤销5件,未发生超期答复情况。

  (六)加强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等组织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审核培训,多次组织委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讨。加强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市政务服务局以及各区卫生健康委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下一步着力对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措施、有关政务服务政策规定等加强解读,除文件解读形式外,通过网站新闻、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增强解读时效,方便公众获取。

  二是网站政务公开专题栏目有待调整优化。下一步根据卫生健康工作内涵的不断丰富和调整,对公开专题设置进行整合和更新,更方便公众查阅使用。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内容清单,调整优化信息产生、管理、公开、解读全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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