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10:00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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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做好主动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规范性文件、财政预算决算、绩效管理、政策解读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在我局网站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详实。按照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全面完整公开政府信息。

  (二)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坚持服务为民,在我局网站开通“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专题栏目,对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主要职责、受案条件及调解流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录和调解员名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指导性案例做到依法公开、主动公开。认真落实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做好“一网通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三)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公开。发布十项工作措施,发挥首都知识产权优势,调动知识产权系统资源,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组织召开助力知识产权集聚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视频会,围绕企业复工复产的有关需求,为企业传递政策信息、提供专业服务。

  (四)做好决策公开。通过首都之窗“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我局网站和新媒体等渠道,对《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违法行为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及其裁量基准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公开发布了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开展本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起草编制工作,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本市“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工作意见建议。建立并公布重大决策事项目录。

  (五)做好执行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我局网站设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栏目,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结果。推进政策执行公开,定期向社会公开我局承办的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绩效任务、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

  (六)做好政策解读。做到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解读政策时,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文件公布时,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我局网站发布。

  (七)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做到答复时限的合法性、答复形式的规范性、答复内容的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公开效果等方面与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企业和公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网址为:http://zscqj.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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