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3-19 10:00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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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条例》要求,以“应公开、尽公开”和“便民服务”为理念,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8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18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653条、重点领域信息5789条、政民互动类信息1520条。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63家区级单位和镇街机构职权信息,更新了全区64家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调整修订了全区65家单位的“主动公开全清单”,并建立动态更新机制,确保机构职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全清单等方面的内容准确。全年重点推进疫情防控相关信息的透明度,主动公开我区抗击新冠疫情助力复工复产政策措施24条、疫情防控动态信息223条、汇集整理疫情防控知识163条、转发市级疫情防控动态信息342条;深入开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128条信息;做好透明政府工作,主动公开权责清单信息19条、统计信息145条、人事信息72条、“双随机双公示”信息2856条、政府预决算信息194条、审计结果信息22条、政府采购信息387条、价格和收费信息21条、执法信息296条;注重民生、保障、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共主动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信息1426条;克服疫情影响抓紧复工复产工作,公开包括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保障房建设等信息104条;定期公开区政府重点工作、重要民生实事类信息119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及时修订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当面受理、信函受理、传真受理、邮箱受理渠道,区政府开通网页依申请功能,为公众提供多方式便捷的依申请服务。2020年,全区新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953件,结转自上年度46件。其中,已答复962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7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变化、地方规章废止和机构改革推进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先后5次组织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核准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素和内容;在以往组织“政务公开全清单”编制工作基础上,进一步组织修订,全区政府部门和镇(街道)修订公开了3943条主动公开事项,并严格落实清单要求,规范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认真组织编制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目录,全年新编602条,全面收录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加强督导【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更新和核校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化。完善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政务服务大厅等信息公开场所硬件建设,加强查询、阅览登记制度,强化现场公开管理机制。认真编制区级公报,全年编制三期,集中发布政策性文件81份,政府公报电子版通过政府网站专题发布。充分发挥公报为疫情防控工作保驾护航作用,编制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政策汇编专刊,集中公开了24条疫情防控政策和文件,为公开、透明做好疫情防控起到了较好引领作用。督导各单位及时更新“职权信息”内容,补齐信息要素,提高公开质量;更新了“大兴简介”栏目内容,完善网站平台建设。定期梳理全区政务新媒体账号库,强化管理运维,推进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发展,注重信息发布“同步率”,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能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制定了政务公开及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方面的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标准、时限和责任单位,将全区政务公开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管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接受区依法行政考核管理;邀请第三方对日常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开展测评,进行客观评价并形成报告下发,督导各单位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和完善公开要素。全年共开展8次政务公开培训,涉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等相关内容。一是通过在线学习方式,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全流程规范培训活动,对政务公开全流程规范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了深入讲解,明确了工作标准;二是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清单修订培训活动,组织全区55家单位修订公开清单;三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事项的链接,组织居(村)务公开清单编制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公开要素、公开时限、公开渠道,保障了居(村)务公开规范化开展。

  (六)区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纳入了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应急管理等综合占比符合要求。依托第三方测评对全区各单位的主动公开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出具季度报告进行督导整改,推进各单位提升主动公开能力。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结合监测检查情况,对更新不及时、功能缺失等问题,进行“一对一”督办,全年共督办59次,整体提高了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质量。通过区政府网站开展了政务公开与网站内容建设社会评议活动,结果显示,满意率在50%以上,网民愿意通过政府网站获取政策类、结果类信息,愿意通过政务新媒体获取资讯、互动类信息。我区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和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保障不力被追责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存在公开不规范的情况。一些单位未完全按照《条例》要求,将涉及法定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存在时断时续的情况。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清单修订工作,并通过测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规范落实法定公开内容,努力提升“应公开、尽公开”和按职责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能力。

  2.政策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同步公开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单位对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仅选择了一种渠道进行公开,未全面落实“同步”公开要求。经初步统计,全区政策性文件通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同步公开率仅30%左右。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同步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监督反馈,努力实现“同步率”100%工作目标。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严格规范。一是存在接收渠道不畅通的情况。个别单位依申请受理渠道信息表述不准确,通信地址变更后未能及时修订更新。针对该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将通过培训和经常性提示,要求各单位加强受理渠道检查,防止依申请件接收遗漏、延误等情况发生。二是存在答复书救济渠道表述不明确的情况。针对该问题,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采取人员变更备案、业务培训重点强调、广泛提醒与个别帮助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0年,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共接到公众关于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问题举报3次,涉及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举报事项主要为未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对此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已经依规开展情况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举报人进行了书面反馈。下一步将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2020年,大兴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共接到网民关于区政府网站内容查找问题投诉2次,投诉主要内容均为未能在政府网站找到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此,我区网站主管部门已协调技术部门开展调查,并及时书面反馈,告知了正确的查找方式。

  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bjdx.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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