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22 10:00    来源:北京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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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和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贯彻落实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结合2019年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调整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梳理细化年度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内容,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向社会主动发布信息,积极做好水务政策解读,组织开展水务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保证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发挥了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媒体关注度高的内容提前吹风跟进解读。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主责同志履行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持续推进"清河行动",在局网站设置河长制专栏,公开发布中央精神、领导讲话、工作动态、典型做法、媒体报道等信息,并同步发布《北京市河长制工作信息》简报及时将河(湖)长制工作情况向社会发布。

  2.在市水务局外网主动公开政务工作进展情况,节水进校园、进企业工作,自备井置换,老旧小区供水管网改造,海绵城市建设、南水北调进京5周年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老百姓更直接地了解到所关心的问题。

  3.2019年2月为深入开展"高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推广行动",制定高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激励补贴政策提供依据,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并填写北京市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换装意愿调查表。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畅通申请途径。在《北京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4种信息公开申请途径,包括:电子邮件、信函传真、当面申请、网页申请。

  2019年,市水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较2018年减少13件。按申请方式统计,其中网页提出申请27件,占总数的87%;邮件信函提出申请2件,占总数的6.5%;当面申请2件,占总数的6.5%。

  截至12月31日,已办结3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具体答复情况为:

  全部依法依规并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每份答复告知书均援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并明确了救济渠道。我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主动公开北京市水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75项具体职责、梳理制定信息公开目录、标准、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管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等,建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不公开转主动公开。将我局内部编纂的2012年度至2018年度的北京市水务统计年鉴数据由内部文件不予公开及时转化为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满足公众查询需求。

  设置解读专栏。在我局网站首页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对我市水务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解读,包括打好碧水攻坚战、水资源费改税、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编制网上办事清单。在我局网站和首都之窗同步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制定并公开了行政审批办事服务指南,开通了"在线预约"、"在线申报"等功能。

  规范网站域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中"部门网站要使用本级政府或上级部门门户网站的下级域名"的要求,我局已完成网站域名的规范整合工作,目前已经启用"swj.beijing.gov.cn"的新域名。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19年,市水务局组织召开水务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对全市水务系统各单位的办公室和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了水务系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能力建设,着力提升了各单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市水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仍存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仍显不足;二是部分承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人员,对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不熟练。为此,我局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利用不同场合开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水务局门户网站(http://www.swj.beijing.gov.cn)。此部分建议告知本单位网站网址,请参考发在群里的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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