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19 10:00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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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以及北京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落实《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政府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全文共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以及投诉举报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期间,1月1日至11月7日的数据来自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之后的数据源于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本报告的电子版于2019年3月31日以后可以在市生态环境局政务网站(http://sthjj.beijing.gov.cn/)首页“年度工作报告”栏目中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邮政编码:100048;联系电话:010-68717296;电子邮件:12369@bjepb.gov.cn)。

  一、概述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政务与信息公开的重要精神、工作要求和《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扎实开展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环境信息情况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政府网站为主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方式全面做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一)以政府网站为主渠道推进信息主动公开

  1.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我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共计3036条。

  一是继续发布环境质量状况信息。按最新要求通过政府网站、电视媒体、手机APP等继续发布本市大气、水、辐射、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加强本市政务公开惠民便民地图“空气质量”部分的运行维护,提高政务公开的服务实效。

  二是发布环境状况公报。及时发布了2017年度本市环境状况公报,公报电子版全文刊登在政府网站,为公众提供查阅、下载服务;另外还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发布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公告和2018年度《北京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三是加强环境信访和投诉举报办理结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由我局直接办理并经调查核实的公众反映的环境信访和投诉举报问题及其办理结果的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和监督权。

  2.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公开。围绕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我局主责项目逐项梳理,并纳入本局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一是发布新一轮的细颗粒物来源解析最新研究成果。于5月14日通过新闻发布会的形式,正式发布了新一轮北京市细颗粒物(PM2.5)来源解析最新研究成果。

  二是发布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年度重点任务。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了原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起草的《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北京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行动计划》《北京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重点任务分解》《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重点任务分解》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重要政策文件,并同步配套发布政策解读。

  三是发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进展。在首都之窗设置专栏,及时公布本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问题清单,并定期发布整改进展情况。

  四是发布区域联防联控信息。及时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动态。

  五是发布空气重污染工作信息。及时公布《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继续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通过本市各级网站和其他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启动、解除信息,全过程公开污染预警等级、应急措施及持续时间等信息,提示市民做好健康防护,引导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依法、有序监督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六是发布环保督察信息。通过环保督察信息专栏公开了本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并及时公开本市专项环保督察问题反馈等情况。

  3.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持续做好本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信息全过程公开;二是以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定期通报施工工地扬尘监控情况;三是继续公开我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围绕“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的目标,逐月在政府网站公布随机抽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不适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内容。

  (二)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解读回应

  1.制定年度解读计划。结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政策发布和解读计划表,有计划、有步骤的部署、开展相关工作。年内共有14项重大政策文件同步开展了政策解读工作。

  2.积极推进政务开放。统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六五环境日、环境文化周、环境教育、环保设施开放等工作,营造全社会关注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会同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向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建立“向公众开放北京市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名单”。

  (三)加强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

  深入推进双微矩阵建设,目前已实现全市各区环保局双微全覆盖。全年通过官方微博@北京生态环境发布信息1426条,粉丝量突破145万;官方微信“京环之声”发布信息2020条,粉丝量近7万;市级生态环境微博矩阵@北京生态环境@北京环境监测@京环之声共发布微博12934条,粉丝量达580万;拓展新媒体阵地,开通了“京环之声”抖音账号。其中,2018年“六五环境日”期间,官方微信“京环之声”发布的头条信息,单条信息阅读量达到了10W+。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申请287件。按申请方式统计,当面提出申请31件,占总数的10.8%;通过互联网(包括网页填报和电子邮件)提出申请174件,占总数的60.6%;通过信函形式提出申请82件,占总数的28.6%。

  (二)答复情况

  截至12月31日,已办结286件申请。具体答复情况为:

  已主动公开的30件,占总数的10.5%;

  同意公开的109件,占总数的38.1%;

  同意部分公开的7件,占总数的2.5%;

  非本机关掌握的24件,占总数的8.4%;

  信息不存在的81件,占总数的28.3%;

  申请内容不明确需补证的8件,占总数的2.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23件,占总数的8%;

  不同意公开的4件,占总数的1.4%。

  其中,不同意公开的4件中,2件因申请内容不属于《条例》所指政府信息,因此不予公开;另2件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任何费用。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因政府环境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和投诉举报情况如下。

  (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度市生态环境局发生2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结果均为维持我局行政行为。

  (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市生态环境局发生2件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经法院审理,均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度,无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投诉举报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市生态环境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下一步将结合全市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结合部门新“三定”职责,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同时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加强新形势下的政府网站建设。二是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应进一步深入。今后要在实际工作中加强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的研究力度,进一步拓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深入和广度,更好地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服务。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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