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20 10:00    来源: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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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卫生计生委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网站(http://www.bjchfp.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北京市卫生计生委;邮编:100053;联系电话:010-83970601)。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做好重大政策专题发布。在全面两孩及配套政策出台后,我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广播电视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并配合市政府办公厅,专题汇总了全面二孩政策相关的生育服务登记、独生子女证办理、孕前服务、产前服务、孕产期服务和新生儿服务等一系列有关政策,在首都之窗开辟专栏集中展示;集中汇总了全市妇幼保健相关服务项目内容,并通过健康北京微信平台、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等向社会公布;针对群众关注的挂号难问题,我委制定了严厉打击号贩子改善医院门诊医疗服务秩序“八项措施”,市属医院开展了“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工作,在我委官方微信“健康北京”中开辟了“医院就诊攻略”栏目,用图文并茂的形式、通俗易通的语言,集中展示各个市属医院预约挂号的“攻略”。

  (二)开展决策事项预公开和意见征集工作。针对全面二孩政策、公立医院改革、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预约挂号制度改革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决策事项,均开展了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有关工作。在起草《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的过程中,先后三次召开专门会议向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征求意见建议;草案送审稿通过市政府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研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草案几易其稿,尤其在生育政策和婚假产假等福利待遇方面积极采纳社会意见,最终通过的修正案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在制定我市公立医院医药分开改革方案的决策过程中,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征求了军队、武警、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卫生计生委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对600余名外地患者进行了问卷调查,尽最大努力保障患者权益;在《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出台前,我委广泛征求了市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各涉农区政府以及乡村医生代表的意见,并进行了最大限度地吸纳,取得了广泛的共识;四是在市属医院“非急诊全面预约”政策制度和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民情民意反馈工作,市医管局专门召开非急诊预约挂号意见征求会,邀请老年患者、儿童父母、社保患者、外地患者等多类代表参会,患者代表对预约挂号移动平台的使用界面和预约流程等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新华网专题节目,向社会介绍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工作,并向广大网民征求意见。专门组织召开了老年患者挂号体验意见征求会,并听取了老年患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征求社会意见基础上,对非急诊全面预约措施进行调整和修改,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监督执法信息公开。我委实施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均已在委网站进行公示,公开处罚信息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执法依据、案件名称、行政相对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处罚事由、做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结果、救济渠道等。二是医疗机构信息公开。我委印发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京卫办字〔2015〕33号),从公开范围、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形式等各个方面做出了规定,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和服务对象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生活饮用水水质和传染病疫情防控信息公开。2016年,我委每季度与市环保局、市水务局会商,形成统一发布稿,在官方网站发布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目前已完成第一、二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公开工作。同时,有序开展法定传染病疫情及生活饮用水监测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官方网站专题栏目每周公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发病情况及重点疫情发病趋势。四是食品安全标准信息公开。我委严格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开向社会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征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建议、公开立项计划、公开地方标准草案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的相关规定、办事指南和备案的标准文本全部都在“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系统”在线办理,并向社会实时公开。五是分级诊疗信息公开。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北京市区域医疗联合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及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8月15日下午,我委再次面向30余家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发布和解读了《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的重点任务》。

  (四)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2016年7月,市卫生计生委党委(扩大)会议专门研究了委领导分工,印发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政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京卫办﹝2016﹞23号),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并已通过我委网站和首都之窗对外公布;9月,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2016年我市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京卫办字〔2016〕33号),指导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了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重点领域主动公开三级目录的建设。并对委机关各处室、市中医局和市医管局有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了专题培训。

  (五)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一是进一步优化网站建设。按照将门户网站打造成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要求,对北京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专题开辟了政务公开栏目,升级了网站检索功能,同时在网站首页上开通了大量的查询、检索类的服务功能,努力将网站打造成我委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二是继续加强微博策划。利用微博平台策划、发布“改善医疗服务北京在行动”、“5·12最美身影”等微博话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官方微博“@首都健康”粉丝量达341万,“@首都健康”微博在人民日报联合微博发布的《2015年度人民日报政务指数影响力报告》中荣获2015年度全国十大医疗卫生系统微博奖,在2016年第三季度人民日报政务指数影响力报告中,“@首都健康”名列全国十大医疗卫生系统微博第一名。三是加强微信平台合作。为提高我委自身发布平台建设,按照自媒体“以我为主、良性互动、联合发展”的建设思路,积极推进我委官方微信“健康北京”建设。在坚持我为主导的基础上,我们坚持与媒体合作,以新闻的语言解读卫生计生改革政策和健康科普宣传。围绕全面二孩政策、控烟条例实施、分级诊疗、寨卡病毒防范、医院专家团队建设、非急诊全面预约等内容推出了一系列微信话题。“健康北京”开通两年来,粉丝量达到近5万人,并组建了以35家医院为主体的官方微矩阵。四是探索开发官方APP。完成了“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官方APP”的设计和研发工作,官方APP重点推出医院查询、预防接种、婚检孕建预约、健康讲堂、免费计生药具领取等互联网服务,同时根据用户行为习惯主动、个性化推送健康知识。

  二、政策解读及回应情况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北京市卫生计生事业‘十二五’发展成果回顾”、《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习近平总书记2.26讲话两周年、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市控烟条例实施一周年、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重点任务、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十三五”规划等7场市级新闻发布会。委级新闻发布会组织召开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工作、2016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政策、北京市公立医院特许经营管理指南(试行)、北京-燕达医疗协作、《2015年度北京市人群与健康状况报告》发布、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落实全民二孩政策增加助产服务资源等13场委级新闻发布会。

  (二)利用报纸等媒体扩大宣传。通过网络主动群发新闻通稿40余次;1月份,与新京报、北京日报、健康报等报纸合作,相继推出北京市卫生计生事业“十二五”发展成果等专题专版报道。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了舆情监测制度,针对北医三院产妇死亡事件,官方微信发布“北京市卫计委回应北医三院一产妇死亡事件:依法处理,反对任何形式的医闹,表明态度;针对广安门医院号贩子事件,我委先后召开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工作等2场委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措施,并围绕后续工作在官方微信发布一系列专题文章进行介绍;针对山东疫苗事件,我委组织专家为群众答疑,并在官方微信推出如“担心未冷藏‘问题’疫苗流向?点进看北京免疫规划用疫苗安全接种网络”等专题文章,介绍本市疫苗相关情况;针对魏则西事件,我委在官方微博发布声明;针对上半年出现寨卡、黄热病、禽流感、手足口及裂谷热等传染病病例期间,我委官方微信第一时间发布专题文章,介绍有关情况,并给出专家解读,以权威信息和正能量增强百姓信心,避免引起社会恐慌。对于发现媒体有关于我委工作的不实报道,我委第一时间利用官方网站、新媒体发布信息予以澄清,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公众。

  三、信息公开有关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除在首都之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外,还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网站、媒体宣传报道、热线电话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向公众公布相关政府信息。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通过官方网站等各种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58条。其中,重点领域类信息7030条,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4条,食品安全标准600条,与卫生计生监督管理信息6204条。向北京市档案馆、首都图书馆、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大厅移送市卫生计生委的规范性文件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2件,申请事项142项。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4件,占总数的2.8%;通过传真申请5件,占总数的3.5%;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93件,占总数的65.5%;通过信函形式申请40件,占总数的28.2%。

  142件申请全部按期答复,其中:

  “已主动公开”29项,占总数的20.4%

  “同意公开”60项,占总数的42.3%;

  “不同意公开”9项,占总数的6.4%;

  “信息不存在”29项,占总数的20.4%

  “非本机关信息”8项,占总数的5.6%。

  “申请信息不明确要求补正”1项,占总数的0.7%。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6项,占总数的4.2%。

  (三)回应解读情况。2016年,我委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5次,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20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3次),组织记者采访各类工作会议、活动6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40次;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13364篇,新浪微博“@首都健康”共发送微博3506条,官方微信“健康北京”发布信息213条,12320短信平台共发送健康提示和新闻宣传短信800万人次,12320热线共受理各类服务请求444832件。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2016年,市卫生计生委接到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行政复议9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4件,被依法纠错数的5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2件,另2件二审尚未判决。没有发生投诉举报案件。

  四、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协调运行机制有待完善;二是主动公开尤其是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深化;三是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机制尚未建立。

  2017年,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认真研究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运行机制,制定完善我委相关的配套制度。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创新思维、丰富内容,不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卫生计生系统公开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对本市各区卫生计生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加强对全系统全行业的信息公开指导力度。四是组织研究建立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建立考核评价制度。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3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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