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信访办公室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20 10:00    来源: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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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信访办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我办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我办(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1号;邮编:100743;联系电话:63087756;电子邮箱:xxgk@bjxfb.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中,围绕《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信访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是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主动公开《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信访工作规划》,开设《政策解读》专栏,解读信访工作相关政策;两次改版门户网站,增设“信访风采”、“工作交流”、“我们日夜在聆听”等栏目,信息更加贴近百姓生活;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受理平台,为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便利。

  三是全面畅通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群众除了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外,还可以通过人民来访接待大厅、纸质信件、信息公开专用电子邮箱等渠道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群众申请信息公开更加方便、快捷。

  四是以“北京12345”官网微博为主要载体,以网络在线互动为主要工作形式,坚持24小时与网民在线互动,进一步拓宽群众需求表达和办理反馈的渠道,打造民意沟通和为民办事的网络平台;稳步推进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投诉举报数据与市法制办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

  五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开通市信访办“今日头条”政务号,“互联网+信访宣传”,及时传达信访工作精神,宣传依法信访知识等。

  六是组织全市信访干部代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多名政府信息公开领域的专家进行授课,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业务动态类信息36条,占总体比例的100%。

  (二)公开形式

  我办在政务网站(www.bjxfb.gov.cn)显著位置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群众可通过访问我办网站或首都之窗网站的方式浏览我办主动公开的信息。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产生的电子及纸质文档,由我办专人负责管理、归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度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0件,其中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80件,纸质信件邮寄29件,当面提交11件。

  (二)答复情况

  2016年度我办共答复113件申请,主要涉及信访业务、电话记录、信访数据等信息,相关业务处室承办提出答复意见和相关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后,我办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其中:

  “已主动公开”8件,占答复总数的7.08%;

  “同意公开”51件,占答复总数的45.13%;

  “不予公开”28件,占答复总数的24.78%;

  “信息不存在”10件,占答复总数的8.85%;

  “非本机关掌握”7件,占答复总数的6.19%;

  “告知做出更改补充”9件,占答复总数的7.9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办未发生依申请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我办收到行政复议5件,其中维持我办具体行政行为2件,被依法纠错1件;诉讼申请4件,其中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裁定驳回起诉3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存在不足:与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业务沟通还不足,涉信访类的信息公开有待研究。

  改进措施:加强与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的业务沟通,疑难问题及时研商;对现有信息公开案件、被复议和被诉案例,研究有关信访工作信息公开的特殊性,加强调查研究。

  附件:北京市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信访办公室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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