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震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20 10:00    来源:北京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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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我局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精神,认真落实《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按照《关于做好全市各行政机关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16年,我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认真梳理了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有关环节对应的责任事项。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时在局网站上公开本局预决算(含“三公”经费)。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举办两次新闻发布会:一是贯彻实施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新闻发布会;二是《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防震减灾规划》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制度,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和积极回应社会各方关切。更好发挥媒体作用,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

  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健全保密审查机制。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细化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保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

  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努力将其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我局不断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扩展网站信息服务功能。2016年,根据政府网站发展要求,结合地震行业网站特点,对现有网站栏目进行规划和梳理,主要从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公众互动三个方面进行升级。

  在努力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官方微博创新信息推送方式,增加了话题直播,微信公众号“地震三点通”“地震那些事儿”在业内获得好评。

  二、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情况

  为完善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北京市地震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京震发〔2016〕48号)。

  我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1人。

  2016年,我局没有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但多次派人参加市有关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6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10条,占总体的4%。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090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80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0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收费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不存在收取费用和减免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未产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六、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局主动公开的文件类政府信息数量较少,这主要是由于我局的业务工作专业性较强的属性决定的。

  我局尚未制定办公会议开放制度。主要理由是:地震事件虽然社会关注度较高,但是比较敏感。按照有关规定,地震预测预报会商意见属秘密。

  今后,我局会多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委办局学习请教,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更好地为市民服务。此外,我局还将重点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回应百姓关注的问题。

  2.加强信息和政务公开领导,将该项工作列入局领导分工,并进行公示。

  3.开展系统内政务公开培训,提高局属各部门、各区地震局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4.将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务会议题;推进对局属各部门、各区地震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考核工作。

北京市地震局

2017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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