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3-20 10:00    来源:北京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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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及2016年度北京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落实《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气象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场所、人员队伍、教育培训情况和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等,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局政府网站http://www.bjmb.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话:010-68400852。

  一、落实《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气象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情况

  2016年,我局围绕《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气办发〔2016〕13号文件中《气象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北京气象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公开:一是配合市编办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发布气象相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信息。二是注重公开《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并做好解读。三是配合市财政局做好“三公”经费及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四是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微访谈、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等多种方式就公众关心的气象类信息进行解读回应。五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发挥好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健全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机制,注重通过“两微一端”新媒体增强气象政务信息传播效果。六是积极配合市公开办做好公开第三方评估迎检,及时结合通报结果反思我局公开工作方面的不足并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二、公开工作具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及时在门户网站更新我局基本信息。同时为方便公众,还通过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公开各类气象政务信息。2016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60条。其中:

  1条为气象部门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及相关联系方式类;

  67条为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类;

  2条为气象规划及相关类(北京气象十三五规划及解读);

  1条为突发气象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市空气重污染气象应急分预案);

  3395条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类(市级216区级3179);

  2条为财政预算、决算类(2015决算、2016预算);

  82条为北京气象部门招标采购类;

  6条为行政许可类;

  4条为主动向媒体提供的素材中公众关注较高或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天气气候类信息(如7.20暴雨分析及与7.21对比)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当面提交申请1件,信函方式提出申请2件,均已按时办结并给予当事人妥善答复,当事人均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或认可。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曾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四)渠道场所、人员队伍、教育培训情况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继续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大厅、政府信息公开栏、电子屏幕、便民手册、服务指南,新闻发布会、报纸、广播、电视,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开展公开工作。具体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共4人,开展公开有关培训2次,共计177人次接受培训。2016年,本单位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无相关费用减免。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情况

  2016年中,结合市公开办对我局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结果通报,对比评估各具体指标,梳理查找出四方面的不足:一是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畅通性、答复规范性亟待提高;二是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公开情况不理想;三是信息公开相关管理机制需要更新或完善;四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仍需加强。针对以上不足,逐一制定改进对策。经过半年多整改,截止2016年底,在改进依申请公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质量和平台建设方面已有明显改进,下一步计划将改进重点放在完善公开相关工作机制上。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组织管理工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局办公室。成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建立信息清理、保密信息审查、信息发布、虚假信息澄清等制度,完善工作流程。

  加强对所属各区局的业务指导,市局统筹管理各区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渠道场所利用拓展情况

  指定局行政公开大厅为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场所。局门户网站2016年新增“政策解读”栏目。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2016年组织召开或参与新闻发布会2次,发布新闻通稿35篇,其中涉及政务信息4篇。巩固新媒体发布渠道,通过“气象北京”官方微博,微信、“北京服务您”、“今日头条”等及时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气象指数信息。“气象北京”微博继续保持较高影响力,在2016年第三季度“全国十大系统微博”中再次跻身四强,在腾讯政务微影响力排行榜全国16万家政务微博中排名第40位。

  (三)特色工作及成效

  气象部门属于基础性公益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在于及时发布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特别是预警信息的发布,已成为本市防灾减灾体系的重要部分。2016年,我局继续依托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加大预警信息发布力度。实现预警和重要提示短信全网、分区发布,特别是准确预报、科学预警“7.20”特大暴雨过程,受到市委常委会表扬。现在,预警信息的更新发布、跟进发布和与预报服务同步发布已成为常态,22种发布渠道可满足不同群体接收需求。由于气象工作作为预测科学本身的不确定性使得天气预报难以与实况100%一致,我局的公开工作每天都在接受着公众的检验。

  此外,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还承担着全市突发预警信息发布的职责,除气象类预警外,协助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全网发布的空气重污染、地质灾害、森林火险等非气象类预警也日益成为预警发布的重要内容。

北京市气象局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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